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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80 沪市 卧龙电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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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80: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05

600580: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编号:临2021-084
债券代码:137104        债券简称:20卧龙EB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控股”);
   本次披露涉及担保金额:3.3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电驱”或“公司”)于 2020年 4 月 27 日召开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控股股东卧龙控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
期限为三年,自 2020 年 9 月 9 日起计算,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卧龙电驱关于为控股股
东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31)以及 2020 年 5 月 22 日披露的《卧龙
电驱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36)。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8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陈建成

  经营范围:电机制造;电机及控制系统、输变电、电动车、电源产品、机电一体化及工业自动化产品等高技术产业投资;房地产开发;商贸、酒店等实业投
资;对外投资;投资经营管理;机电产品及其原材料的销售;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限制项目凭许可经营)。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卧龙控股总资产 3,481,233.86 万元,负债总额
2,229,363.98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988,778.51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743,297.97 万元,净资产 1,251,869.89 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2,128,744.81万元,净利润 125,983.91 万元,资产负债率 64.04%;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卧龙控股总资产 3,599,567.14 万元,负债总额
2,218,246.6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1,013,313.92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787,700.29 万元,净资产 1,381,320.45 万元,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971,524.40万元,净利润 113,953.7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1.63%。

  (三)关联关系

  截至公告披露日,浙江卧龙舜禹投资有限公司为卧龙控股全资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 422,798,480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32.15%,为卧龙电驱直接控股股东;卧龙控股持有公司股票 65,274,133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4.96%;卧龙控股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488,072,613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7.11%,为卧龙电驱间接控股股东。

    三、担保的进展情况

  (一)进展概述

  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口行浙
江”)签订了《保证合同》和《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卧龙控股在口行浙江办理的融资业务进行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3.3 亿元。担保所对应的融资类业务的单笔有效期最长可至 36 个月,此担保额度控制在总担保金额 15亿内。本合同所担保的业务范围、期限、费用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凭证为准。

  (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人: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具有持续性和完全的效力,无反担保

  担保金额:1.1 亿元

  担保期限:二十四个月

  贷款类型:出口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

  担保范围:1.贷款本金;2.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保证人承诺:1.保证人应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法律和法规,严格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2.应取得并完成为保持本合同的合法有效性所需的一切批准或登记手续,并办理所需的一切其他事项;3.保证人发生本合同项下任何违约事件均应及时通知债权人;等。

  费用及补偿:因订立本合同、办理必要的备案或公证手续、履行及强制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保证人承担;一经债权人提出要求,保证人即对债权人的下列费用和损失进行补偿:债权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及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债权人的任何其他款项。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人: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担保方式: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无反担保。

  担保金额:2.2 亿元

  担保期限:2021 年 11 月 3 日至 2023 年 9 月 8 日

  贷款类型:进口项下的开证及押汇

  担保范围:债务人在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融资款项或其他应付款项、利息、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保证人承诺:1.保证人应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法律和法规,严格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2.应取得并完成为保持本合同的合法有效性所需的一切批准或登记手续,并办理所需的一切其他事项;3.保证人发生本合同项下任何违约事件均应及时通知债权人;等。

  费用及补偿:因订立本合同、办理必要的备案或公证手续、履行及强制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保证人承担;一经债权人提出要求,保证人即对债权人的下列费用和损失进行补偿:债权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及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债权人的任何其他款项。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多年以来,卧龙控股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特别是在筹资方面一直作为本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的担保单位。因此,本着互保互往的原则,我们同意为卧龙控股提供担保,从而促进控股股东与本公司的共同繁荣。本公司向其提供担保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本次担保事项的实施对双方的发展都是有益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409,414.92 万元,占上市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0.02%。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95,214.92 万元,占上市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6.07%。

  除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股东卧龙控股提供担保外,公司没有发生其他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没有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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