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编号:临 2021-092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6 日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991.20 万股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卧龙电驱”)八届八次临时董事会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要求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八届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八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2021 年 9 月 16 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991.20 万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人数:108 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7.40 元/股
5、股票来源: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
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本激励计划除一名激励对象放弃和一名激励对象认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外,其
余激励对象均已完成缴纳,最后的缴款人数为 108 人,涉及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91.20 万股。
7、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按照以下比例在各激励对象间进行分配:
姓 名 职 位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拟授予限制 占本计划公告
票数量(万股) 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日总股本比例
高关中 副总经理 18.00 1.57% 0.01%
张红信 副总经理 18.00 1.57% 0.01%
吴剑波 董事、财务总监、董 18.00 1.57% 0.01%
事会秘书
核心管理人员(共 105 人) 937.20 81.50% 0.71%
合计 991.20 86.19% 0.75%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
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8、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
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
起计,且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
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4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30%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
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
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二、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出具了《卧龙电
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1SZAA50117),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截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
止,公司累计收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3,348,800.00 元(大写:人民币柒仟叁佰叁拾肆万捌仟捌佰元整)。公司变更前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15,262,586.00 元,股份总数为 1,315,262,586 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1,315,262,586.00 元,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份人民币 1,315,262,586.00 元。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后,贵公司的股份总数不变,
为 1,315,262,58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1,315,262,586.00
元。其中(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股本为 9,912,000.00 元,占变更后股本总
额的 0.75%;(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股本为 1,305,350,586.00 元,占变更
后股本总额的 99.25%。
三、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完成了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变
更证明》。本次限制性股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12 月 6 日。
四、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仍为 1,315,262,586 股,保
持不变。公司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建成先生、浙江
卧龙舜禹投资有限公司及浙江龙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控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 509,151,84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38.71%,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和占比保持不变。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 9,912,000 9,912,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15,262,586 -9,912,000 1,305,350,586
总计 1,315,262,586 - 1,315,262,586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
据最新取得的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
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授予的 991.20 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
销的总费用为 6,502.27 万元,具体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摊销成本合计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 6,502.27 1,056.62 3,576.25 1,381.73 487.67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以目前信息测算的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12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