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编号:临 2021-075
债券代码:137104 债券简称:20卧龙EB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立信”)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因原聘任的会
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的团队拟加入信永中和,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
现状和发展需要,结合双方现今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 2021 年审计工作
的顺利完成,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改聘信永中和为公
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
了事前沟通,立信已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八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 人,注册会计师 1,7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00 人。
信永中和 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为 31.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2.6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24 亿元。2020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 家,收费总额 3.83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05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2020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8 年至 2020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
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晋龙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苗策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文茜女士,201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1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224.00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 78.00 万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302.00 万元(含税),费用与 2020 年一致。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上市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01 月 2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志国、朱建弟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已连续为公司提供了 10 年审计服务,2020 年度为公司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因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团队拟加入信永中和,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结合双方现今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 2021 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改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信永中和及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
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并将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议,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要求。
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改聘信永中和为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业从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要求。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不会影响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审计报表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提议、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的相关定,会议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改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因为承接公司业务的立信业务团队加入了信永中和,且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将不会影响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公司监事会同意改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变更不会影响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会计报表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10 月 28 日召开了八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和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