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10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京能电力”)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暨第七届
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京能电力母公
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1,251,565,094.10 元,提取 10%法定公积金
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 1,126,408,584.69 元,考虑扣除永续债利息后,京能电力母公司 2023 年度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987,428,584.69 元。公司合并报表 2023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878,250,531.25 元,公司合并报表 2023 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709,342,303.29 元。
公司拟基于 2023 年末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6,694,621,015
股为基数分配 2023 年度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1.05 元(含税)分配 2023 年度利润,2023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总
金额为 702,935,206.58 元,占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987,428,584.69 元的 71.19%,且未超过 2023 年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 709,342,303.29 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所提出的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现金分红预案。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