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1-20
证券代码:155058 证券简称:18京能01
证券代码:155452 证券简称:19 京电 01
证券代码:175249 证券简称:20京电0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电力”或“公司”)于2021 年4月2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的议案》,鉴于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确定 170 名激励对象中 12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原因调离激励岗位,预留部分 21 名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原因调离激励岗位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上述 13人不再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根据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19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出具了关于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
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发布《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北
京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得北京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19〕146 号)。
2019 年 11 月 4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
公示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同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19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9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12 月 9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
本次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关于股票期权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0 年 1 月 13 日,公司完成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
作,实际向 170 名激励对象授予 59,624,570 份股票期权。
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方案的议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向
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6,746,721 份股票期权,并确定 2020 年 9 月 29
日为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行权价格为 3.12 元/股。
同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的议案》。因 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19 年度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截至目前,上述利润分配业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根据《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意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原来的 3.17 元/股相应调整至 3.05 元/股。
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完成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
登记工作,实际向 21 名激励对象授予 6,107,409 股。
二、授予激励对象调整情况及原因
鉴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13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原因调离激励岗位,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70 名调整为 158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59,624,570 份调
整为 55,023,570 份;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1 名调整为 20 名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6,107,409股调整为5,750,978股。调整后,
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授予总量 占股本总
姓名 职务 获授权益(股) 比例 额比例
(%) (%)
耿养谋 党委书记、董事长 842,785.00 1.39% 0.01%
金生祥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842,785.00 1.39% 0.01%
肖德财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760,000.00 1.25% 0.01%
王金鑫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760,000.00 1.25% 0.01%
赵剑波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760,000.00 1.25% 0.01%
张 奇 副总经理 760,000.00 1.25% 0.01%
樊俊杰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60,000.00 1.25% 0.01%
其他核心骨干员工(151 人) 49,538,000 81.51% 0.80%
预留(20) 5,750,978 9.46% 0.10%
合计(178) 60,774,548 100.00% 0.90%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调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应的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70 名调整为 158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59,624,570 份调整为
55,023,570 份;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1 名调整为 20 名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6,107,409 股调整为 5,750,978 股。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第一期)》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