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热电 公告编号:2008-33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北京大雄华航置业有限公司
(简称:北京大雄)持有的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简称:京科发
电)4.505%股权并同时享有北京大雄持有的尚未进行出资的京科发电
17.495%投资权,并在完成该投资权的入资后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 交易金额:486 万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且金额不超过公司2007 年底经审
计净资产10%,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 交易概述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486 万元收购北京大雄华航置业有限公司持
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4.505%股权;公司同
时享有北京大雄持有的尚未进行出资的京科发电17.495%投资权,并
在完成该投资权的入资后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上述交易已经2008
年10 月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
结果:赞成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京科发电成立于2007 年7 月2 日,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京科
发电目前的投资方为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
内蒙古蒙祥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27%)、北京大
雄华航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大雄,持股比例22%),京科发电现负
责内蒙古科右中热电厂1×300MW 空冷供热机组工程建设及生产运营管理,该工程于2007 年4 月2 日获得国家发改委“发改能源〔2007〕
687 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内蒙古科右中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批复》
文件核准,预计2009 年上半年投产。
三、 交易对方所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情况
北京大雄华航置业有限公司所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无质押或冻
结的情况,亦无其他任何限制其转让的情况。
四、 交易的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
根据北京岳华德威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岳华德威评报字(2008)第211 号),该部分股权价值为486 万元。
我公司拟按照评估结果向北京大雄支付486 万元收购其所持有的京
科发电4.505%股权。
五、 进行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北京大雄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
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有利于公司有效行使控股股东权利,有利于公司
的利益最大化,有利于顺利完成项目的建设任务,从而保证控股公司
的长远发展。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北京岳华德威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岳
华德威评报字(2008)第211 号)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一日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
拟股权转让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岳华德威评报字(2008)第211 号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岳华德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华德威”或我公司)接受贵公
司的委托,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和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为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股东进行拟股权转让提供价值参考
依据,我公司评估人员在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后,对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京科发电公司”或被评估企业)于评估基准日2008年7月31日,在持
续经营、缺少流通前提下所表现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采用成本法进行了
评估,现发表评估结论专业意见如下:
于评估基准日,委估股东全部权益在持续经营、缺少流通假设前提下的市场
价值评估值为10,768.40 万元,较审计后账面净资产增值2,567.90 万元,增值率
为31.31%。评估结论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 D=C-B E=D/B×100
流动资产 1 57,068.90 57,068.90 57,030.88 -38.02 -0.07
非流动资产 2 20,201.18 20,201.18 22,807.10 2,605.92 12.90
长期投资 3
固定资产 4 503.63 503.63 488.88 -14.75 -2.93
其中:建 筑 物 5
机器设备 6 503.63 503.63 488.88 -14.75 -2.93
在建工程 7 16,981.38 16,981.38 17,894.44 913.06 5.38
无形资产 8 2,677.17 2,677.17 4,384.78 1,707.61 63.78
其中:土地使用权 9 2,668.39 2,668.39 4,376.00 1,707.61 63.99
资产总计 10 77,270.08 77,270.08 79,837.98 2,567.90 3.32
流动负债 11 34,496.12 34,496.12 34,496.12
非流动负债 12 34,573.46 34,573.46 34,573.46
负债总计 13 69,069.58 69,069.58 69,069.58净资产 14 8,200.50 8,200.50 10,768.40 2,567.90 31.31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原则上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如果资产状况、市
场状况与评估基准日相关状况相比发生重大变化,委托方应当委托评估机构执行
评估更新业务或重新评估。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评估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资产
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委托方应按本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使用,任何不正
确或不恰当地使用本评估报告所造成的不便或损失,将由评估报告使用者自行承
担责任。下列行为,但不仅限于此,均被认为是没有正确地使用本评估报告:
1.将本评估报告用于其他目的经济行为;
2.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外,未经岳华德威书面同意将本评估报告或其中部
分内容公开发布、用于任何报价或其他文件中。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
评估报告书全文并特别关注本报告书特别事项说明部分。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邓小丰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刘洪跃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刘燕坤
北京岳华德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