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热电 公告编号:2007-42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11月8日,公司以专人递送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送达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
2007年1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独立董事徐大平委托独立董事宋守信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经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并向该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投资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伊泰京粤)符合国家发展煤电一体化项目的总体思路,能够增加公司经营的稳定收益来源,对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谋求进一步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董事会同意公司受让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伊泰京粤15%股权,根据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长会评(2007)字第132号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9月30日,评估值为344,129万元),公司需向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共计51,619.35万元,其中首期价款为总价款的80%,共计41,295.48万元。
在向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后,根据国家发改委对该煤矿项目的核准批复意见,伊泰京粤的注册资本金将由目前的7亿元增加至8.26亿元。公司完成股权受让后将根据持股比例继续对伊泰京粤进行增资扩股,公司需向伊泰京粤增资1,890万元。
另外,为保证伊泰京粤有充足的后续建设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伊泰京粤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委托贷款用于项目的建设,待伊泰京粤贷款到位后偿还给我公司。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向商业银行或京能集团财务公司融资解决。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