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3-022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期间实施回购股份计划,
共计回购公司股份 88,545,1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8%,本次回购股
份用于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尚未减持或转让上述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至 2024
年 1 月 2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 77,725,221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
应调整。
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的约定,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期间已回购的公司股份。减持计
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淮河能源(集团)股 其他股东: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份有限公司回购专 回购专户 88,545,105 2.28% 88,545,105 股
用证券账户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 计划 竞价交易 减持合 拟减持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量(股) 减持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理价格 股份来 因
比例 区间 源
淮河能源(集团) 不 超 过 : 不 超 竞价交易减持, 2023/7/3~ 按 市 场 根据《回购
股份有限公司回 77,725,221 股 过:2% 不 超 过 : 2024/1/2 价格 回购股份 报告书》的
购专用证券账户 77,725,221 股 约定及要求
注: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回购均价。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1.减持的原因及目的:公司回购股份的目的已实现,根据《回购报告书》之
用途约定,完成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
2.减持所得资金的用途及具体使用安排: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预计减持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如完成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将由 88,545,105 股变更为 10,819,884 股,持股比例
将由 2.28%变更为 0.28%。
4.管理层关于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
的说明: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收回资金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补充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
资金。
5.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减持
决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减持已回购股份的决议前 6 个月
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
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减持申报;
3.每日减持的数量不得超过减持预披露日前 20 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 25%,
但每日减持数量不超过 20 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