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 2023-066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向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
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份协议转让情况
2023 年 9 月 27 日,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胡季强先生(转让前持有本公司股份 133,579,08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2,570,037,319 股的 5.20%)与其一致行动人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恩贝集团,受让前持有本公司股份 223,431,17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8.69%)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胡季强先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所持有的 31,000,000 股本公司股份转让给康恩贝集团,转让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21%。(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临 2023-059 号《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转让双方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审核通过后,股份转让双方于2023年11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份转让事宜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胡季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数减少至102,579,0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9%,胡季强先生不再是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康恩贝集团持有本公司股数增加至254,431,17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9.90%。胡季强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康恩贝集团、浙江元中和生物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仍为362,769,319股不变,仍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12%。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涉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亦未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浙江省中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
公司,持有本公司 20.85%的股份;实际控制人仍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