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 2014-010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 年 1月27 日,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十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一致
同意终止实施《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考核办法》,并注销已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
一、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一)、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1
年12月22日召开了四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
馈意见,公司对《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
了修订,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完成备案工作。2012
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四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恒生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
(二)、2012年4月25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恒生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
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
权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
(三)、公司于2012年5月3日召开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A股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12年5月3日,同意首次向公司263
名激励对象授予1721.5万份公司股票期权。
(四)、201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五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与注销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股份的议案》,公司未能实现股权激
励计划第一期的行权条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的股份未能行权,公司依据
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与注销来源于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股份594.522万股
(系来源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控股股东承诺事项的履行)。
(五)、2013年3月26日,公司披露2012年公司年报,根据年报披露的公
司2012年度经营业绩,公司未能实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业绩条件。
(六)、201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五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的议案》,同意向31名激励对象授予170万份
公司股票期权。
(七)、2014年1月22日,公司发布2013年业绩预增公告,预计未能实现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第二期期权行权业绩条件。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获授条件、行权条件与安排
(一)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
1、公司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公司201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一年
度增长不低于20%。
3、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规定的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
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依据公司相应的绩效评价办法,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与激励计划的人员。
(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1、激励对象已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未出现导致本计划失效的法定或本计划规定的情形。
(2)激励对象个人未出现导致其丧失行权资格的法定情形及本计划规定的
情形。
(3)本计划等待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权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4)本《计划草案》首次公告日所在年度为T年度,则:
首批行权条件为公司T+1年度净利润相比2011年度净利润的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二批行权条件为公司T+2年度净利润比2011年度净利润的增长率不低于
52%;
第三批行权条件为公司T+3年度净利润比2011年度净利润的增长率不低于
100%。
以上各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6%。
年度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为以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
关规定,此次为激励计划计提的期权费用属于公司的经常性费用支出,不能作为
非经常性损益在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