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 中珠 公告编号:2024-078 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内控治理合法合规,相关工作运作有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监事会提名情况
1、董事会提名情况
(1)公司股东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名麻华先生、戴绍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栗胜男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公司股东广州云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提名陈旭先生、龚煌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公司股东黄鹏斌先生提名张卫滨先生、陈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公司股东郑子贤女士提名武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5)公司股东萧妃英先生提名尹显峰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6)公司股东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提名盛剑明先生、王扩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宝柱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监事会提名情况
(1)公司股东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名王冠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2)公司股东萧妃英先生提名陈敏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3)公司股东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提名史忠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二、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详见附件 1):
1、选举麻华先生、戴绍宏先生、陈旭先生、龚煌辉先生、张卫滨先生、陈江先生、武有先生、盛剑明先生、王扩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选举栗胜男女士、陈朗先生、尹显峰女士、张宝柱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候选人资格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同日的相关披露。
公司将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差额选举形式产生。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任期为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详见附件 2):
选举王冠先生、陈敏华女士、史忠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公司将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换届事宜,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以累积投票制差额选举形式产生。
2、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徐勤女士(简
历详见附件 2)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号)。
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任期为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1:中珠医疗第十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1、麻华先生,男,1977 年 1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杭州经济技术开
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杭州市江干区下沙街道办事处主任、中国健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产融投资中心执行总裁。现任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麻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戴绍宏先生,男,1972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香港保华
企业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香港安迈企业咨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香港 KROLL (HK)LIMITED 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戴绍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3、陈旭先生,男,1964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江西省经济委
员会、后曾担任广州新泰达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新泰禾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珠海横琴新区盛世风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陈旭先生持有公司 612,9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陈旭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任职中兴控股联席董事,现任博时控股集团主席、博时投资董事长、博时地产董事长、博时云科技董事长、香港潮商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龚煌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5、张卫滨先生,男,1978 年 3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万和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会兴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裁;现任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张卫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2023 年 8 月 23 日,因存在信
息披露不及时,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珠医疗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2023 年 11 月 3 日,因存在
信息披露不及时,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45 号)。
6、陈江先生,男,1968 年 11 月 7 日出生,专科学历,曾任上海新世纪资
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中国海洋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中创环球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亚洲电视控股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现任成都博厚方略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成都信用协会会长。
截至本公告日,陈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7、武有先生,男,1995 年 5 月出生,高中学历,曾任介休市玉玺能源有限
公司总经理;现任珠海信基沙石土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武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8、盛剑明先生,男,1973 年 1 月出生,硕士学位,曾任深圳市盛弘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深圳市智佳能自动化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永泰数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盛剑明先生持有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70%股份,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119,728,000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01%。2024 年 3 月 15 日,因违规减持股份,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深圳证监局关于对盛剑明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43 号)。
9、王扩源先生,男,1987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国商洋恒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深圳苏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宝旭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现任深圳市广裕创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王扩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10、栗胜男女士,女,1989 年 8 月出生,法学博士。曾任中国雄安集团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高级业务主管、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