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 年修订)的规定,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29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84,313,72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55元,共计募集资金1,999,999,998.75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970,482,610.66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7 月 1 日全部到
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257 号)。
2、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22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2,3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共计 23,000,000 张,按票
面金额平价发行。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68,157,565.0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430号)。
3、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1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86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8,600,000 张,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45,778,301.89 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9]8430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197,400.00 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
197,048.26 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351.74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
计使用募集资金 198,898.47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投资 198,898.47 万元。募集资金专
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498.47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0.00 万元。
2、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226,934.60 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
226,815.76 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18.85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
计使用募集资金 225,902.22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投资 95,902.22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0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1,032.38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89.12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1,121.50 万元(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18.85 万元)。
3、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184,758.49 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
184,577.83 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80.66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
计使用募集资金 173,978.35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投资 63,418.37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10,559.98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10,780.14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6.47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10,796.61 万元(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80.66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一)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形。
2016 年 7 月 11 日,公司与国金证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全资子公司吉安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已于 2017 年 10 月更名为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国金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变更情况,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与国金证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全资子公司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国金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变更为平安证券,2019 年 6 月 28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
平安证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全资子公司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
公司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形。
2018 年 11 月 29 日,公司与国金证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路支行签
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鹰华
中纸业有限公司及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安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变更为平安证券,2019 年 6 月 28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
平安证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路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安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3 月 23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
路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山鹰纸业(广东)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前,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针
对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自新协议生效之日起
终止。
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
公司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形。
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
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全资子公
司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安支行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
司爱拓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7 月 21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
路支行在原有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基础上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前,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签订的《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仍然有效。
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四)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年份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2020 年 12 月 备注
31 日余额
浙商银行股份有 2900000010120100350510 - 已注销
2016 年非公开 限公司上海分行
发行股票募集 中国银行股份有 370171202152 - 已注销
资金 限公司海盐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572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