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7 证券简称:山鹰国际 公告编号:2020-148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1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勤俭路山鹰国际办公大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78,719,59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0.000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吴明武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并表决。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声先生和傅肖宁先生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并做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
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吴星宇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1.01 选举吴明武先生为公司 1,378,560,975 99.9884 是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1.02 选举潘金堂先生为公司 1,377,228,418 99.8918 是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1.03 选举连巧灵女士为公司 1,378,560,975 99.9884 是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1.04 选举孙晓民先生为公司 1,377,228,418 99.8918 是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2.01 选举房桂干先生为公司 1,378,888,022 100.0122 是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魏雄文先生为公司 1,378,568,475 99.9890 是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陈菡女士为公司第 1,378,568,475 99.9890 是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3.01 选举占正奉先生为公司 1,378,888,022 100.0122 是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3.02 选举张家胜先生为公司 1,377,228,418 99.8918 是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0 关于公司董事 - - - - - -
会非独立董事
换届选举的议
案
1.01 选举吴明武先 23,43 99.3277 - - - -
生为公司第八 5,337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1.02 选举潘金堂先 22,10 93.6798 - - - -
生为公司第八 2,780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1.03 选举连巧灵女 23,43 99.3277 - - - -
士为公司第八 5,337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1.04 选举孙晓民先 22,10 93.6798 - - - -
生为公司第八 2,780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2.00 关于公司董事 - - - - - -
会独立董事换
届选举的议案
2.01 选举房桂干先 23,76 100.713 - - - -
生为公司第八 2,384 8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2.02 选举魏雄文先 23,44 99.3595 - - - -
生为公司第八 2,837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2.03 选举陈菡女士 23,44 99.3595 - - - -
为公司第八届 2,837
董事会独立董
事
3.00 关于公司监事 - - - - - -
会换届选举的
议案
3.01 选举占正奉先 23,76 100.713 - - - -
生为公司第八 2,384 8
届监事会监事
3.02 选举张家胜先 22,10 93.6798 - - -- -
生为公司第八 2,780
届监事会监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2、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声先生、傅肖宁先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山鹰国际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2020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