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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67:山鹰纸业关于终止前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4

600567:山鹰纸业关于终止前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20-048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 19 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终止前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前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前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22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 2,3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2,268,157,565.0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全
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430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018 年 11 月 29 日,公司
与时任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 2018-125)。

  2019 年 6 月 28 日,因公司聘请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
 券”)担任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路支行 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 2019 年 6 月 29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 2019-065)。

    2020 年 3 月 23 日,因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中的“年产 220 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三期)”变更为“100 万吨高档箱 板纸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鹰纸业(广东)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东山鹰”)。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 山幸福路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广东山鹰、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编号:临 2020-041)。

    上述变更完成后,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用途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                    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热电联产项
                              520741591021000021  目,以及 100 万吨高档箱板纸扩建
福路支行                                          项目

                              355875473023        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热电联产项
                                                  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363677716122        100 万吨高档箱板纸扩建项目

    三、终止前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徽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520741591021000021) 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入新设立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专项
账户,并注销原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路支行专项账户。公司将在原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终止后,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由于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业务合作调整,截至目前,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相关事宜并未实施。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2020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前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决议终止前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及将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入新设立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专项账户等相关事宜,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520741591021000021)仍作为公司 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之一,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马鞍山幸福路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继续有效。

  公司此次终止前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终止前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终止前次变更募集资金部分专项账户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前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前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故同意公司终止前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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