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19-115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90,000 万元;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15 号)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1,86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845,778,301.8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全部到
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9]8430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
金额
1 爱拓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造纸废弃物 108,195.25 78,000.00
资源 综合利用项目
2 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56,930.00 40,000.00
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发电 77,618.00 68,000.00
项目
合计 242,743.25 186,0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进度和支付安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本着遵循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人民币4,306.50万元(以目前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即4.785%测算),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下午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
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人民币 9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