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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67:山鹰纸业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12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18-056

债券简称:12山鹰债           债券代码:122181

债券简称:16山鹰债           债券代码:136369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1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

    1、2016年9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9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6-056、临2016-059和临2016-062)。

    2、2016年9月21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 2016年9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6-068)。

    (二)股票期权授予及调整情况

    1、2016年11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5名调整为82名,股票期权总数由5,980万份调整为5,823万份,确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6年11月1日。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11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 2016-073、临 2016-074、临 2016-075和2016-076)。

    2、2016年11月11日,公司首次授予的5,823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授予登记手续。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11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6-077)。

    3、2017年3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226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剩余的494万份预留股票期权不予授予,确定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7年3月29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7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7-013)。

    4、2017年5月22日,公司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登记手续,授予数量226万份。具体内容刊登于

2017年5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7-026)。

    5、2017年7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93元/股调整为2.905元/股,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71元/股调整为3.685元/股。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7年7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7-041)。

    6、2018年6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905元/股调整为2.772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685元/股调整为3.552元/股。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6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8-055)。

    (三)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1、2017年11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2名调整为74名,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823万份调整为5,437万份。鉴于在符合行权条件的74名激励对象中,有14名激励对象2016年度个人综合考评未达标,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0名,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906万份。公司收回并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54.8万份。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7年12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7-103、临2017-109)。

    2、2018年6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在预留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应收回并注销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35万份。调整后,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名,预留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6万份调整为91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45.5万份。鉴于在符合行权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

对象因2017年度个人综合考评未达标,该激励对象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可行权条件,应收回并注销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11.25万份。调整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34.25万份。

    综上,本次应收回并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46.25万份,调整后符合本次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名,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34.25万份。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行权,并确定行权日为2018年6月25日,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34.25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权益的行权将采用批量行权方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6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8-056、临2018-057)。

    二、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和数量

    2018年6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预留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韩玉红女士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韩玉红女士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拟对韩玉红女士已获授但未行权的13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全部注销。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5名调整为4名,预留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6万份调整为91万份。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达标”,可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分批次行权;激励对象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不达标”,则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期权由公司注销。鉴于激励对象叶美芳女士2017年度个人综合考评不达标,无法参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权益的行权,公司拟对激励对象叶美芳女士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一个行权期11.25万份权益予以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46.25万份。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及2017

年度个人综合考评未达标等原因,公司董事会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进行了调整并注销对应的权益,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合法、有效。在预留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应收回并注销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35万份。调整后,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名,预留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6万份调整为91万份;鉴于在符合行权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2017年度个人综合考评未达标,该激励对象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可行权条件,应收回并注销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1.25万份。

    综上,本次应收回并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46.25万份,调整后符合本次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名,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34.25万份。我们同意公司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调整并注销对应的权益。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一)鉴于在预留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应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