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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61:江西长运关于子公司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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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 2022-042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

  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汽运”)将持有的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恒汽车”)100%股权,按照评估价值,以1,873.02万元为底价通过挂牌方式公开转让(详情请见刊载于2022年5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了转让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交易信息,胡安达最终确定为天恒汽车 100%股权
的受让方。2022 年 6 月 21 日,上饶长运与胡安达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现将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的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上饶汽运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产权转让的信息,胡安达最终确定为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受让方,胡安达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签署方名称:

  转让方: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 胡安达

    (二)产权转让标的: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三)产权转让方式:合同项下产权转让已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信息,并以协议的方式确定胡安达为受让方,依法受让合同项下转让标的。
    (四)产权转让价格:合同项下产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873.03 万元。

    (五)转让价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受让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于交易
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 200 万元转为转让价款。受让方交纳价款时,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全部价款未支付完毕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在所有价款付清之后,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变更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转付给转让方。

    (六)交割事项:自省产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 20 个工作日内,合同各方应
督促、配合、协助标的企业及时完成企业内部程序及相应的变更登记。

    (七)产权转让涉及税费的承担:本次股权转让变更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承担。本次转让产生的协议交易服务费76,429.08 元,由受让方承担。

  (八)职工安置:受让方需要接受标的企业现有的所有员工。

  (九)债权债务处理:标的企业的债务指《评估报告书》中记载和披露的债务。《评估报告书》中未披露的债务,包括对外担保无论是转让方或标的企业过失遗漏还是故意隐瞒,均应由转让方自行承担。

    (十)其他约定:

  1、受让方成功受让后、股权办理工商变更之前,受让方必须为标的企业与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经销商买方信贷及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合
作协议》提供担保(即变更标的企业在上汽财务公司贷款的担保人)。

  2、自评估基准日(2022 年 1 月 31 日)至工商登记完成日,标的企业因经
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承担。
  3、合同未尽事宜以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挂牌发布的《上饶市天恒汽车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项目信息为准。

  (十一)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的,均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20%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转让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20%。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赔偿转让方及标的企业因此遭受的损失。逾期付款超过 30 日,转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受让方主张前述违约金及损失赔偿。

  如因可归责于转让方的原因,转让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报批、变更登记相关义务的,转让方应继续履行,逾期履行超过 30 日的,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有权要求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20%。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担保的,视为受让方根本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因此解除合同的,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承担本合同转让价款 20%的违约金。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有关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标的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生效: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上饶汽运本次股权转让预计产生的投资收益约为-85.81万元。该事项具体会计处理和对相关财务数据最终影响金额,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确认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上述《产权交易合同》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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