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2-038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及预留部分首批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部分首批授予登记日:2022 年 9 月 26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部分首批授予登记数量:816.90 万股,其中首次
授予 781.90 万股,预留部分首批授予 35.00 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了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首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部分首批授予的审议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
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首批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相关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条件、预留部分首批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同意以 2022 年 6 月 29 日为限制性
股票首次及预留部分首批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6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关于向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关于向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首批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决定调整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63 人调整为
149 人,预留部分首批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5 人调整为 12 人,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880.00 万股不变,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00.00 万股调整为 781.9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0.00 万股调整为 98.1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比例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0%。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
露的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部分首批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实际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2 年 6 月 29 日
2、授予数量:781.90 万股
3、授予人数:149 人
4、授予价格:7.92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49 人,包括公司董事、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研发系统及销售系统核心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时总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王振中 副董事长 30.00 3.41% 0.05%
杨永春 董事兼总经理 30.00 3.41% 0.05%
吴 云 董事兼副总经理 15.00 1.70% 0.03%
刘 权 副总经理 20.00 2.27% 0.03%
高海鑫 副总经理 20.00 2.27% 0.03%
王传磊 副总经理 20.00 2.27% 0.03%
潘 宇 副总经理 20.00 2.27% 0.03%
小计 155.00 17.61% 0.27%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142人) 626.90 71.24% 1.09%
首次授予合计(149人) 781.90 88.85% 1.36%
预留部分 98.10 11.15% 0.17%
合计 880.00 100.00% 1.53%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7、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登记的数量及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2 年 9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以及《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二)预留部分首批实际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2 年 6 月 29 日
2、授予数量:35.00 万股
3、授予人数:12 人
4、授予价格:7.92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首批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2 人,均为公司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首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时总股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12 人) 35.00 3.98% 0.06%
小计(12 人) 35.00 3.98% 0.06%
7、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首批授予完成登记的数量及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2
年 9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的公告》以及《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首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进行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
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
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 8 月 31 日(含)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首批授予日为 2022 年 6 月 29 日,则预留部分首批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出具了编号为信会
师报字[2022]第 ZH10255 号的《验资报告》:截至 2022 年 9 月 13 日止,公司已
收到 161 名股权激励对象新增出资额合计人民币 64,698,48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8,169,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 56,529,480.00 元。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为 584,597,952.00 元。
五、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 816.9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781.90 万股,
预留部分首批授予 35.00 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
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六、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