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2-037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63 人调整为 149 人,
预留部分首批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5 人调整为 12 人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总激励股数 880.00 万股不变,首次授予数量由
800.00 万股调整为 781.90 万股,预留部分数量由 80.00 万股调整为 98.10 万
股,其中预留部分首批授予数量由 35.50 万股调整为 35.00 万股,预留部分
尚未授予数量为 63.10 万股
根据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2022 年 5 月 20 日起,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5 月 23 日起,公司对预留部分首批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首批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
议。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
说明的议案》。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首批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首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首批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预留部分首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首批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7、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原因
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63 名激励对象中,共计 14 名激励对象因不再符
合激励条件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8.10 万股。
原预留部分首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5 名激励对象中,3 名激励对象因不再
符合激励条件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50 万股。
(二)调整内容
根据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授权,董事会将上述 17 名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2.60 万股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及调整至预留尚未授予部分。其中,40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新增获授 3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5 名预留部分首批授予激励对象新增获授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18.60 万股调整至预留尚未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比例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0%。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 880.00 万股不变。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授予情况 调整前 调整后
授予人数 163 149
首次授予
授予股数(万股) 800.00 781.90
首批授予人数 15 12
首批授予股数(万股) 35.50 35.00
预留部分 尚未授予股数(万股)
44.50 63.10
预留股数(万股)小计 80.00 98.10
激励股数(万股)合计 880.00 880.00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调整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王振中 副董事长 30.00 3.41% 0.05%
杨永春 董事兼总经理 30.00 3.41% 0.05%
吴 云 董事兼副总经理 15.00 1.70% 0.03%
刘 权 副总经理 20.00 2.27% 0.03%
高海鑫 副总经理 20.00 2.27% 0.03%
王传磊 副总经理 20.00 2.27% 0.03%
潘 宇 副总经理 20.00 2.27% 0.03%
小计 155.00 17.61% 0.27%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142人) 626.90 71.24% 1.09%
首次授予合计(149人) 781.90 88.85% 1.36%
预留部分 98.10 11.15% 0.17%
合计 880.00 100.00% 1.53%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预留限制性股票剩余 63.10 万股尚未授予,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要求及时完成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 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本次调整相关事项符合《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