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股票代码:600549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黄长庚 王丹 侯孝亮
吴高潮 谢小彤 钟可祥
叶小杰 程文文 朱浩淼
全体监事签字:
李翔 余牧 陈光鸿
陈芬清 聂鑫森 王文艳
孙元新 郭丽华 林振坚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吴高潮 钟可祥 洪超额
钟炳贤 周羽君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录
目录......6
释义......7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8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8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8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11
四、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19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30
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32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32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34
第三节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36
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38
第五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39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40
发行人律师声明......41
审计机构声明......42
验资机构声明......43
第六节备查文件 ......44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厦门钨业、发行人 指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冶金 指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福建省冶金工
业总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A 股/普通股/股票 指 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
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 指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次发行
股东大会 指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公司章程》 指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荐人、保荐人(主承销
商)、主承销商、中信证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验资机构/致同会计师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 1: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 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 2:如无特殊说明,本报告书中的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为合并报表数据。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amen Tungsten Co.,Ltd.
注册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柯井社
办公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展鸿路 81 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 A 座 21-22 层
法定代表人 黄长庚
注册资本 1,418,098,600 元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1997 年 12 月 30 日
股票上市日期 2002 年 11 月 7 日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厦门钨业
股票代码 600549.SH
董事会秘书 周羽君
联系电话 0592-5363856
邮箱 xtcbgs@cxtc.com
网站 http://www.cxtc.com
钨、稀土投资;钨及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钨合金、钨深加工产
品和稀有稀土金属深加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金属、木料、塑料、
布包装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粉末、硬质合金、精密刀具、钨钼丝
经营范围 材、新能源材料和稀有稀土金属的制造技术、分析检测以及科技
成果的工程化转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出口本企业生产加工的
产品和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生产技术、设备、原辅材料及备品
备件(计划、配额、许可证及自动登记的商品另行报批);加工
贸易。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本次发行履行了以下内部决策程序:
1、2023 年 5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2023 年 7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对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之一“1,000 亿米光伏用钨丝产线建设项目”的总投资金额、实施地点、投资概算构成及建设期等内容进行了相应调整。
3、2023 年 8 月 3 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福
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批复》(闽国资函产权〔2023〕149 号),批准了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事项。
4、2023 年 8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5、2024 年 1 月 31 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并调减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6、2024 年 7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7、2024 年 8 月 1 日,发行人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批准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
月,即 2024 年 8 月 8 日至 2025 年 8 月 7 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
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8、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等议案。
9、2024 年 10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
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钨业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51 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 2024 年 11 月 26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
第 351C000448 号),截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止,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
证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家庄支行开立的账户为 331163646371 的人民币账户已收到厦门钨业本次发行认购资金人民币 3,527,249,980.80 元。
2024 年 11 月 25 日,中信证券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含增
值税)、持续督导费(含增值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根据致同会计师 2024 年 11 月 26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
第 351C000449 号),截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厦门钨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69,579,32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8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048,613.82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16,201,366.98 元,其中增加注册股本人民币 169,579,326.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3,346,622,040.98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