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3-040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 深高 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 深高 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 深高 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 深高 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投资外环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名称:深圳外环高速公路坑梓至大鹏段(“外环三期”)
● 投资金额:在投入资金 65 亿元建设沙井至观澜段和龙城至坪地段(“外
环一期”)及坪地至坑梓段(“外环二期”)的基础上,本公司计划继续通过全资子公司外环公司投入资金约 84.47 亿元建设外环三期。
● 相关风险提示:外环三期可能面临建设风险、营运风险、收费年限风险
等不确定因素,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告内容。
释义:
本公司 指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
省发改委 指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交通局 指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外环高速 指 深圳外环高速公路。
外环高速(深圳 指 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全长约 77 公里,分三期建设;其中,
段)、外环项目 沙井至观澜段35.58公里和龙城至坪地段15.07公里合计约51公里
(简称外环一期)已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开通运营;坪地至坑梓
段约 9.35 公里(简称外环二期)已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开通运营;
坑梓至大鹏段约 16.8 公里(简称外环三期)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外环 A 段 指 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沿江高速—深汕高速段),包括外环一
期和外环二期。
外环公司 指 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特建发公司 指 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投资 指 在投入资金 65 亿元建设外环一期和外环二期的基础上,本公司继
续通过全资子公司外环公司投入资金约 84.47 亿元建设外环三期。
鹏信资产 指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一)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经深圳市政府部门公开招标,本公司于 2006 年被确定为外环高速(深圳段)项目业主,负责整体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等。根据项目的整体线位走向、建设标准、投资规模等的实际情况,外环高速(深圳段)分三期实施,其中外环
一期及外环二期已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经本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投资,
并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底及 2022 年元旦建成通车。2023 年 4 月,省发改委作出
批复,外环三期的估算总投资为 84.47 亿元。为了充实本公司核心公路资产、取得外环项目整体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公司和股东争取最佳利益,本公司拟在外环一期和外环二期的基础上,继续投资外环三期。
(二)审议及批准情况
本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后续投资的议案》。有关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深圳外环高速公路呈东西走向,大部分路段位于深圳市北部,部分路段位于东莞市,是广东省“十二纵八横两环”高速公路主骨架网的加密线,也是深圳、东莞两市公路网规划重要组成部分,总里程约93公里,其中深圳段约77公里。外环高速(深圳段)西起宝安区沙井,接广深沿江高速公路,经光明、龙华、龙岗、坪山、大鹏新区,与大鹏新区坪西快速路相接,双向六车道。按照深圳地区路网统筹规划,外环高速(深圳段)分三期实施;其中,外环一期沙井至观澜段35.58
公里和龙城至坪地段15.07公里合计约51公里,于2020年12月29日建成通车;外环二期坪地至坑梓段约9.35公里,于2022年1月1日建成通车;外环三期坑梓至大鹏段约16.8公里,正在开展工程建设前期工作。
2006年,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确定本公司为外环高速(深圳段)项目业主,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等。2014年,省发改委核准外环高速(深圳段)由外环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外环高速(深圳段)分三期实施,其中,外环一期和外环二期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方案已于2016年5月19日经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本公司和外环公司合共投入资金或安排融资65亿元,其余建设资金由特建发公司向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资金投入。外环公司为外环A段(即外环一期和外环二期)的建设经营主体,享有特许经营权合同约定的外环A段经营权益,并承担其运营相关的成本、税费、责任和风险,本公司依法享有股东权益。有关投资方案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3月18日的公告及附件以及日期为2016年4月25日的H股股东通函。
外环一期和外环二期分别于2020年12月底及2022年元旦建成通车。通车后,外环项目的营运表现良好,车流量和路费收入迅速增长,是本公司的核心收费公路资产。外环项目通车以来的营运表现及对本集团经营业绩贡献如下:
年份 2021 年 2022 年
日均自然车流量(万辆) 23 24
日均路费收入(万元) 252 262
营业收入贡献占比(%) 8.46 10.19
息税前利润贡献占比(%) 11.65 14.75
有关外环项目的进一步信息,可参阅本公司过往的定期报告及本公司网站。
外环三期坑梓至大鹏段约16.8公里,起于坪山区坑梓街道与外环二期连接,止于大鹏新区坪西路和鹏飞路交叉口,与坪西快速路和鹏飞路连接,分为坑梓—葵涌段(约13.06公里)和葵涌—大鹏(南延线)(约3.75公里)两段,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80公里。外环三期计划于2023年下半年开工,2028年完工通车。根据省发改委的批复,外环三期的估算总投资为84.47亿元,计划由本公司及/或外
环公司自筹资金投入,包括通过自有资金(含外环公司经营性现金净流入、对外环公司增资及/或提供股东借款)以及外部融资为外环三期筹集资金。本公司及/或外环公司将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融资渠道和资金成本的实际情况,酌情安排上述筹资计划。
(二)外环三期的投融资方案主要考虑因素
1、本公司(含外环公司)被确定为外环高速(深圳段)项目业主,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等,并根据实际情况分三期实施该项目。本公司(含外环公司)围绕外环高速(深圳段)开展的所有工作,包括前期工作的开展、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的申报、投融资模式和项目业主的权利义务等磋商,以及广东省政府部门对外环高速(深圳段)的项目核准及收费年限核定,均是基于外环高速(深圳段)全线进行的。
2、根据广东省经营性公路收费年限核定政策,政府部门会组织专业咨询机构开展收费期限评估工作。评估将按照政府指定的标准和要求,综合考虑未来交通量预测、收入预测、工程总造价、运营成本等因素,并以合理的投资回报标准(按自有资本金测算,扣除政府补助)核定收费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年限)。
3、基于外环高速(深圳段)在业主招标、项目核准及收费年限核定等的整体性,省发改委批复确定外环三期的估算总投资后,本公司在外环一期和外环二期的基础上,就外环三期的投融资方案进行了研究。经审慎考虑外环高速(深圳段)的整体投资规模和预期收益,本公司和外环公司计划自筹外环三期的全部建设资金。在研究决定外环三期的投融资方案时,本公司根据过往公路项目的投资及运营经验,考虑了外环高速(深圳段)的线位优势、投资规模、外环一期和外环二期的投融资方案和实际营运表现、外环三期通车后外环高速(深圳段)的整体营运预期、现行收费公路管理相关政策及对本公司的战略意义等,并参考了鹏信资产编制的评估咨询报告等资料。
(三)外环项目的评估咨询
本公司于近期聘请了鹏信资产对外环高速(深圳段)特许经营权涉及的资产组于2020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由于外环一期和外环二期已经建成通
车,而外环三期尚未开工建设,不同时点的投资总额不能简单加总,需要将其统一至同一时点。外环一期于2020年底建成通车,本次评估咨询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进行。外环高速(深圳段)特许经营权价值的评估咨询结论为:外环高速(深圳段)特许经营权对应的资产组价值于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的评估咨询结果为1,346,563.96万元。具体结果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 静态投资总额注 投资额折现至基 评估值 增值率
准日的折现值 (%)
无形资产—外环一、 650,000.00 696,063.08
二期特许经营权
无形资产—外环三 844,703.63 581,243.71 1,346,563.96 5.42
期特许经营权
外环项目合计 1,494,703.63 1,277,306.79
注: 外环一期和外环二期的静态投资总额指按照外环一期和外环二期的投融资方案本
公司和外环公司的投资额;外环三期的静态投资总额指广东省发改委批复的估算总
投资。
鹏信资产对外环项目全部特许经营权对应的资产组价值于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评估结果为 134.66 亿元,高于本公司先后投入的 149.47 亿元折现至基准
日的折现值 127.73 亿元。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收费公路和道路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属于本集团的一般及正常业务范围。外环高速(深圳段)是广东省“十二纵八横两环”高速公路主骨架网的加密线,也是深圳市“八横十三纵”干线道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