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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7: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08

600547: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结果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 2022-001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

                增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2021年9月12日,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黄金”)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临2021-059),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金集团”)计划自2021年9月10日起的3个月内(如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则实施期间相应顺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A股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0112%,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情况:截至2022年1月7日,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届满。2021年9月10日—2022年1月7日,黄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2,360,0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98%。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2年1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黄金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增持实施前持股情况:黄金集团直接持有公司A股股份1,671,709,19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7.3697%;黄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A股股份2,016,782,93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5.0836%。

  (三)增持主体已持有的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截止到2022年1月7日,黄金集团直接持有公司A股股份1,694,069,251股,占公司总股本
37.8696%;黄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A股股份2,039,142,984股,占公司总股本45.5834%。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对公司成长价值的认可,以及为了持续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增持股份的数量:黄金集团拟增持公司A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0112%,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股份价格不高于人民币22.39元/股。黄金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

  (六)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1年9月10日起的3个月内(如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则实施期间相应顺延)。

  (七)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自首次增持日黄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499,700股(增持股份金额人民币9,990,502.10元)后,至2022年1月7日,黄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继续增持公司A股21,860,354股,增持股份金额人民币417,948,066.10元。

  截至本公告日,黄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累计增持公司A股22,360,054股,增持股份金额人民币427,938,568.20元,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998%。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因实施期限届满而完成。

    四、律师专项意见

  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发表了专
项核查意见: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增持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等有关规定。

  (二)黄金集团承诺,根据证券监管规则要求,增持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实施完毕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且黄金集团进一步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之日起的12个月内不减持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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