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黄金”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正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山东黄金重大资产重组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山东黄金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及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次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60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4.33 元/
股。经 2014 年、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后,发行价格调整为 14.13 元/股。
经过上述发行价格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黄金集团、黄金地勘、有
色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分别为 116,836,100 股、99,424,515 股和 71,932,142 股。
(二)后续股本变动情况
1、2018 年 9 月发行 H 股
本次交易之限售股形成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批准,公司 2018 年 9 月 28 日发行 327,730,000 股 H 股并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
超额配售权获行使后发行 29,159,500 股 H 股,共发行 356,889,500 股 H 股,本公
司总股本由 1,857,118,809 股变更为 2,214,008,309 股。
2、2019 年 8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9 年 8 月公司实施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
案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214,008,309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21,400,830.90 元,转增 885,603,323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3,099,611,632 股。
3、2020 年 8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0 年 8 月公司实施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
案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099,611,63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实施 10 股转增 4
股。公积派发现金红利 309,961,163.20 元,转增 1,239,844,651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4,339,456,283 股。
4、2020 年 12 月股份回购并注销
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完成了有色集团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回购,并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了此次回购的股份
25,509,517 股。本次变动后,公司总股本由 4,339,456,283 股减少至 4,313,946,766股。
5、2021 年 2 月新增发行 H 股
2021 年 2 月 1 日,恒兴黄金控股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恒兴黄
金股票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退市,公司新增发行的 159,482,759 股 H 股股
份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市场挂牌并上市交易,公司股份总数由
4,313,946,766 股变更为 4,473,429,525 股。
上述股份变动完成至今,公司股本未再发生变化。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函
黄金地勘就本次重组出具的承诺函及履行情况如下表:
是否 是否及 如未能及时
承诺 承诺 承诺 承诺 承诺时间 有履 时严格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 履行应说明
背景 类型 方 内容 及期限 行期 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下一步计划
限
黄金 (1)以资产所认购的山东黄金的股票,自发行上市之 2015 年 4 是 是
集 日起至少三十六个月不上市交易或转让;若山东黄金 月30日至
团、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不 早 于
有色 价低于山东黄金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或山东黄金在 2019年10
集 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的期末收盘价低于山东黄金本 月 20 日
股份限售 团、 次交易的发行价格,本公司因本次交易所认购并持有
黄金 的山东黄金股票的限售(锁定)期将自动延长至少六
与重 地勘 个月;(2)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
大资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
产重 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
组相 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本公司在上市公司
关的 拥有权益的股份。
承诺 探 转 采 办 黄金 (1)新立探矿权已经具备转为采矿权的法定条件,并 2015 年 8 是 否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
理 地勘 可按照《山东省莱州市新立村金矿勘探探矿权评估报 月12日至 关于山东黄金集团有限
告》(中联评矿报字〔2014〕第 1123 号)预计的时间 2017 年 6 公司三山岛金矿矿产资
办理完毕采矿权; 月 30 日 源整合的批复》(鲁政字
(2)新立探矿权可以按照评估报告拟定的矿山设计生 ﹝2017﹞99 号),公司将
产规模办理采矿许可证。 所属三山岛金矿、新立
金矿两个采矿权和三山
岛金矿区外围地质详
查、新立矿区 55-91 线矿
段金矿勘探、新立村金
矿勘探三个探矿权进行
整合,整合主体为三山
岛金矿。2019 年 10 月已
领取整合后的新采矿许
可证,实质上已经完成
该项承诺。
其他 黄金 (1)新立探矿权权属清晰、完整,上述矿业权及相关 2014年11 否 是
资 产 完 整 地勘 资产不存在质押、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利等限制性情 月 26 日,
性、合规性 形,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其他限制转让情 长期有效
形,本公司对上述矿业权及相关资产拥有合法、完整
与重 的处置权利;本公司承诺对因上述采矿权资产权利瑕
大资 疵而导致山东黄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已取得或
产重 正在办理为拥有和经营其财产和资产以及开展其目前
组相 所经营的业务所需的一切有效批准和证照,且正在办
关的 理之中的批准和证照并不存在任何实质性的法律障
承诺 碍;(3)待山东黄金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本公司将全力配合山东黄金办理探矿权转让变更手续
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审批及更名手续,并承诺在山
东黄金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重组获得中国证
监会核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毕。
(二)锁定期承诺及履行情况
1、黄金地勘
黄金地勘在前次中出具的承诺函:本次交易中所认购的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