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卓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8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9 元/股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股东大会提请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潘雪平先生为践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落实,基于对公司未
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2024 年 7 月 4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使用公司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三)本次回购方案通知债权人情况
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本次回购,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尚需取得债权人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7/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7 月 22 日~2025 年 7 月 21 日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4/7/4,由董事长潘雪平先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2.29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2,183.4062 万股~4,366.8122 万股(依照回购价格
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 1.22%~2.44%
例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2888275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践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落实,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长潘雪平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全部用于注销。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预计回购数量为 2,183.4062万股~4,366.8122 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约为1.22%~2.44%,预计回购总金额为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9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价格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787,91 100 1,787,9 100 1,787,91 100
2,222 12,222 2,222
股份总数 1,787,91 100 1,787,9 100 1,787,91 100
2,222 12,222 2,222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98.93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为 33.15 亿元,流动资产为 60.05 亿元。按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 10,000
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 2023 年末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01%、3.02%、1.67%,占比均较小。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根据上述测算结果,并结合公 司稳健经营、风险管控等因素,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研 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具备履行能力和 持续经营能力,回购规模和回购资金等与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相匹配。本次回购实 施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仍然 符合上市的条件。公司管理层看好公司内在价值,本次股份回购有利于增强公众投 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并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十)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
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
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
减持计划
决议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在回购期间也不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
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披露了《公
司控股股东集中竞价被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因司法强制执行,控股股东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昇实业”)通过集中竞
价的方式被动减持 1,1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54%,截至 2024 年 3 月 2
日已被动减持完毕,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司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达 1%暨集中竞价被
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披露了《关
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因司法强制执行,控股
股东金昇实业持有的公司股票 9,486,166 股将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于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进行被动减持。截至 2024 年 7 月 9 日,已司法强制执行
完毕,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
法执行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控股股东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在回购期间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
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发函问询,截至目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无减持计划。
(十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如适用)
公司董事长潘雪平先生提议以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金额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十三)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
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潘雪平先生
2、提议时间:2024 年 7 月 4 日
3、提议理由:为践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落实,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长潘雪平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全部用于注销。
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