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3 证券简称:莫高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23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要约收购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为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6月13日。按照本次要
约收购申报程序,在要约期届满前3个交易日(即2017年6月9日、6月12日和6
月13日)内,接受要约条件的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预受。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莫高股份”、“公司”)于2017
年5月11日公告了《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甘肃省农
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农垦”、“收购人”)自2017年5月15日
起要约收购公司16,056,000股股票。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的目标公司为莫高股份,所涉及的要约收购的股份为除甘肃农垦、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农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所有股东所持的部分股份,具体情况如下:被收购公司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收购公司股票简称 莫高股份
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 600543
被收购股份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 16,056,000股
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5%
支付方式 现金支付
要约价格 13.42元/股
二、要约收购的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旨在提高甘肃农垦对莫高股份的持股比例,巩固国有控股权,不以终止莫高股份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前,甘肃农垦直接持有公司29,763,6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7%;
通过全资子公司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农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2,416,4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4%;甘肃农垦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总股本的28.71%。甘肃农垦控股股东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30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甘肃农垦及其控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29.74%。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甘肃农垦将最多直接持有公司45,819,636股,间接持有公
司62,416,4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1%。甘肃农垦及其控股股东合计最多持有公
司111,544,0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4%。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
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三、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为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6月13日。按照本次要约
收购申报程序,在要约期届满前3个交易日(即 2017年6月9日、6月12 日和6
月13日)内,接受要约条件的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预受。
四、操作流程
本次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706040
要约收购的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要约收购价格:13.42元/股
要约收购有效期: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6月13日,要约收购有效期限内,
公司的股东依法申请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股东应当在要约收购有效期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申报卖出,撤销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预受要约有效的股份数量以股东当日收市后实际持有的未被冻结、质押的股份余额为准。
2、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当日可以撤销预受申报,股东在申报当日收市前未撤销预受申报的,其预受申报在当日收市后生效。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的当日申报卖出已预受股份的,卖出申报有效,但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计入有效预受申报。
3、有效预受要约的股份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予以临时保管。股份在临时保管期间,股东不得再行转让该部分股份。
4、股东拟撤回预受要约的,可以在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申报撤回,已预受要约的股份将于撤回申报的次日解除临时保管,并可以进行转让。若申报撤回预受要约数量大于已预受股份(含当日预受)数量,则超出部分无效,剩余撤回申报有效。在要约期届满前3个交易日(即2017年6月9日、6月12日、6月13日)内,接受要约条件的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预受。
5、收购要约有效期限内,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条件的,原要约预受无效,股东拟接受变更后的要约的,应当重新申报预受要约。
6、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股东仍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五、预受要约情况
截至2017年6月7日,预受要约的账户总数为272户,股份总数为2,477,247
股。
六、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的《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