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06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
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3 年 2 月 13 日,控股股东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彭韬持有公司
107,673,24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55%。目前其所持公司的股份均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查询了解到控股股东朱蓉娟及一致行动人彭韬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轮候冻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才获悉公司控股股 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及轮候冻结事宜。主 要情况如下:
1、2023 年 2 月 8 日,朱蓉娟持有的公司 4,265,657 股股份被南宁市青秀
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到期日为 2026 年 2 月 7 日;朱蓉娟持有的公司
67,440,000 股股份被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司法标记,标记到期日为 2026 年 2 月 7 日。
2、2023 年 2 月 9 日,朱蓉娟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轮
候冻结,轮候冻结的笔数为 7 笔;
3、2023 年 2 月 10 日,朱蓉娟持有的公司 37,605,657 股股份被广西壮族
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冻结申请人为广西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冻结原因为借款合同纠纷,涉及案件号为
(2022)桂 01 民初 821 号。
4、2023 年 2 月 8 日,彭韬持有的公司 13,800,000 股股份被南宁市青秀区
人民法院司法标记,标记到期日为 2026 年 2 月 7 日。
5、2023 年 2 月 9 日,彭韬持有的公司 13,800,000 股股份被南宁市青秀区
人民法院轮候冻结,轮候冻结的笔数为 7 笔。
截至目前,朱蓉娟、彭韬尚未收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相关法律文书, 未能确定冻结申请人及具体案由。目前朱蓉娟、彭韬正积极与相关法院进行 沟通,核实具体情况。待核实清楚后再行披露。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 2023 年 2 月 13 日,控股股东朱蓉娟及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冻结情
况: 单位:股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被司法冻结、司法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名称 比例 标记及轮候冻结数量 份比例 本比例
朱蓉娟 90,400,542 17.25% 90,400,542 100.00% 17.25%
彭韬 17,272,700 3.30% 17,272,700 100.00% 3.30%
合计 107,673,242 20.55% 107,673,242 100.00% 20.55%
朱蓉娟、彭韬持有公司的股份近期被冻结的情况,详见 2022 年 8 月 12 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冻结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9)。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性。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及一致行动人彭韬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上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尚未对公司的正常运行、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造成实质影响。如后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从而对公司股权结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强化内部控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公司治理的稳定。同时将密切关注上述冻结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