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14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 PROP 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彭韬持有的
公司1,380万股股份于2024年4月12日被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
公司积极与股东联系,多次催促其与相关法院核实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具体情况。近
日,公司收到股东彭韬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 冻结股份数 占其所 占公 冻结股 冻结起 冻结到期日 冻结 冻结原 冻结
名称 量 股) 持股份 司总 份是否 始日 申请 因 类型
比例 股本 为限售 人
比例 股
彭韬 13,800,000 79.89 2.63% 否 2024 36 个月,自转 姚晓 金融借 司法
年 4 月 为正式冻结之 勇 款纠纷 轮候
12 日 日起计算 冻结
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原因说明
2022 年 7 月 27 日,彭韬将持有的公司 1,380 万股股份质押给姚晓勇,为其向
姚晓勇的 2,5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因彭韬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付
息义务,姚晓勇将彭韬及一致行动人朱蓉娟 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为彭韬之配偶,
为彭韬的上述借款提供了担保)诉至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2
年 7 月 29 日、2023 年 4 月 7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执行事务公开网查询的信息,截至 2024 年 2 月 1 日,该起案件执行
金额为 2,706.74 万元。
2024 年 4 月 12 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了彭韬持有的公司
1,380 万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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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的重大债务违约及诉讼情况
一)除上述彭韬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外,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因股份质押引起的司法执行、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如下:
1、朱蓉娟女士以持有公司的1,784万股股份作质押为广西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区分公司的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引起的执行案件1起。案件诉讼及执行的具体内容见公司2023年1月1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的公告》。
至2024年3月,广西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尚欠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区分公司7,218.13万元的本金及相应的利息未归还。
2、朱蓉娟女士将持有的公司 1,150 万股股份作质押为其本人向东营容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 2,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引起的执行案件 1
起。根据中国执行事务公开网查询的信息,截至 2024 年 1 月 30 日,该案执行金
额为 2,400 万元。
2023 年 6 月 29 日,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了朱蓉娟持
有的公司 1,150 万股股份。2024 年 4 月 8 日至 4 月 9 日,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对朱蓉娟女士持有公司的 600 万股股份进行了司法拍卖,梁醒文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后续涉及交纳尾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
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3 年 7 月 14 日、2024 年 3 月 12 日、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朱蓉娟女士将持有的公司 2,910 万股股份作质押,为海南风正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向海南润泰欣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 5,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
保,引起的执行案件 1 起。根据中国执行事务公开网查询的信息,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案件执行金额为 5,125.26 万元。
朱蓉娟持有的公司 2,910 万股股份被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司法轮候
冻结。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 10 时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 10 时在阿里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分别对朱蓉娟持有的公司 1,000 万股、500 万股
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进行了公开拍卖,拍卖成交 1,500 万股,并于 2024 年 3 月 1
日过户至竞拍人名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9 日、2023 年 11 月 16 日、2024 年 1 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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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2024 年 2 月 1 日、2024 年 3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朱蓉娟质押给海南润泰欣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公司
股份余额为 1,410 万股,股份被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事项尚未解除。
4、朱蓉娟、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国发集团”)以持有的公
司股份为广西六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向重庆威灵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引起的执行案件 1 起。根据中国执行事务公开网查询的信息,至
2023 年 9 月 1 日,案件的执行金额为 1,500 万元。
朱蓉娟及国发集团质押给重庆威灵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份余额合计
1,115 万股,其中:朱蓉娟为 900 万股,国发集团为 215 万股。
2023 年 9 月 20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了国发集
团持有的公司 17.94 万股股份;2024 年 2 月 6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
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了朱蓉娟持有的公司 900 万股股份。
详见 2021 年 11 月 3 日、2021 年 12 月 9 日、2022 年 1 月 28 日、2024 年 2 月
2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朱蓉娟女士、彭韬先生因本人借款及为他人借款提供担保导致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轮候冻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共计16起,诉前保全涉及的债务金额约4.12亿元。
三、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冻结/标记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4 月 17 日,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累计被司法冻结
比例 数量 数量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
股份比例 本的比例
朱蓉娟 75,400,542 14.38% 52,440,000 75,400,542 100.00% 14.38%
彭韬 17,272,700 3.30% 13,800,000 17,272,700 100.00% 3.30%
广西国发投资 2,329,371 0.44% 2,150,000 179,371 7.70% 0.03%
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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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芳媛 12,323,000 2.35% 12,323,000 0 0.00% 0.00%
合计 107,325,613 20.47% 80,713,000 92,852,613 86.51% 17.71%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
面保持独立性。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截至2024年4月17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
的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71%,其被司法冻结的比例较高。如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后续被司法处置且被处置的股份占比较大,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进而对公司股权结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将持续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沟通,积极关注其股份被司法
冻结、股份质押等事项的后续进展,督促控股股东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目前暂不会对公司
控制权及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强化内部控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公司治理的稳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