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8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 年 1 月 27 日,控股股东朱蓉娟女士将持有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500 万股股份补充质押
给重庆威灵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朱蓉娟持有公司股份 91,260,5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41%,累计质押数量为 6,650 万股,占其持股
数量的 72.87%。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朱蓉娟女士《关于办理部分股份补充质押手续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补充 是否为 是否补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股东 质押股数 限售股 充质押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朱蓉娟 是 500 万股 否 是 2022.1.27 2022.11.1 重庆威灵顿酒店管理有 5.48% 0.95%
限公司
重庆威灵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广西六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出借人民币
6,000 万元。2021 年 11 月 2 日,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公司 2,715 万股股份为广西六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向重庆威灵顿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委托贷款提供了质押担保。详见 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12 月 8 日,朱蓉娟将持有的公司 400 万股股份补充质押给重庆威灵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担保。详见
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2022 年 1 月 27 日,朱蓉娟将持有的公司 500 万股股份补充质押给重庆威灵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担保。2022
年 1 月 27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受理了上述补充质押登记申请。
二、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朱蓉娟女士、彭韬先生、潘利斌先生分别持有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 47.62%、14.67%、37.71%股权,且通过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21%的股权。截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彭韬、潘利斌、
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 9,365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61.8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7.87%;
朱蓉娟女士、姚芳媛女士分别持有南宁市东方之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5%、16%的股份。截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朱蓉娟及其
一致行动人姚芳媛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 8,035.5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76.3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33%;
截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累计质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累 本次质押后 押占其 累计质押 已质押股 已质押 未质押股 未质押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例 计质押数量 累计质押数 所持股 占公司总 份中限售 股份中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股) 量(股) 份比例 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冻结股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份数量
朱蓉娟 91,260,542 17.41% 61,500,000 66,500,000 72.87% 12.69% 0 0 0 0
彭韬 22,514,600 4.30% 0 0 0 0 0 0 0 0
潘利斌 10,350,050 1.97% 0 0 0 0 0 0 0 0
广西国发投资 27,328,371 5.21% 27,150,000 27,150,000 99.35% 5.18% 0 0 0 0
集团有限公司
姚芳媛 14,000,000 2.67% 13,855,000 13,855,000 98.96% 2.64%
四、朱蓉娟及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 半年内到期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 一年内到期 占其所持股 占 公 司 质权人 融资余额 还 款 资 金 来
质押股份数 比例 股本比例 质押股份数 份比例 总 股 本 (万元) 源
量 量 比例
广西国发投资 27,328,371 27,150,000 99.35% 5.18% 重庆威灵顿酒店管理有
集团有限公司 限公司
朱蓉娟 26,000,000 28.49% 4.96% 上海鑫纳投资有限公司 5,000 自有资金、投
资收益
91,260,542 31,500,000 34.52% 6.01%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广西区分公司
9,000,000 9.86% 1.72% 重庆威灵顿酒店管理有
限公司
注:朱蓉娟将持有公司的 3,150 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区分公司,是为广西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区分公司的 1.53 亿元借款提供的质押担保。
五、与股份质押相关的其他情况
1、本次补充质押不涉及自身融资。
2、朱蓉娟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3、朱蓉娟最近一年与公司未发生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朱蓉娟本次质押股份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日常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5、朱蓉娟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6、朱蓉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股东质押事项的进展,上述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