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7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
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
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 人,注册会计
师 1,7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00 人。
信永中和 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为 31.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24 亿元。2020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
目 346 家,收费总额 3.83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0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0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0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8 年至 2020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张玉虎先生,200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从2020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超过8 家。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亮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8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敏敏女士,201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 1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2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0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本期合计审计费用与上一期持平。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 2020 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信永中和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在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恪守执业准则、勤勉尽职,按时提交年度审计报告,体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准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前认可意见: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工作原则,及其对公司业务的充分了解,我们认为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密切双方的合作和工作效率的提高。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续聘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此项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我们的一致同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完成了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在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坚持审计准则,其审计意见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此次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