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6 证券简称:中国软件 公告编号:2023-033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55 号中软大厦 C 座 1
层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48,162,88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7.504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半数董事以上推举的独立董事崔劲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2 人,董事长谌志华先生、董事赵贵武先生、
符兴斌先生、孙迎新先生、独立董事陈尚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会主席高慕群女士、监事唐大龙先
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3、公司高级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复兴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法律顾问王辉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48,078,651 99.9660 71,230 0.0287 13,000 0.0053
2、议案名称: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48,132,951 99.9879 17,830 0.0071 12,100 0.0050
3、议案名称:《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48,119,451 99.9824 18,330 0.0073 25,100 0.0103
4、议案名称:《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48,131,551 99.9873 18,330 0.0073 13,000 0.0054
5、议案名称:《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48,078,651 99.9660 18,330 0.0073 65,900 0.0267
6、议案名称:《2022 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48,131,551 99.9873 18,330 0.0073 13,000 0.0054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 5%以上普通 236,506,2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股股东
持股 1%-5%普通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股股东
持股 1%以下普通 11,626,751 99.7432 17,830 0.1529 12,100 0.1039
股股东
其中:市值 50 万 6,636,990 99.7320 17,830 0.2680 0 0.0000
以下普通股股东
市值 50 万以上普 4,989,761 99.7580 0 0.0000 12,100 0.2420
通股股东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022 年度利润分
2 配及资本公积金 11,626,751 99.7432 17,830 0.1529 12,100 0.1039
转增股本预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2、《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丽子 高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