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6 证券简称:中国软件 公告编号:2022-068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根据规定要求需要轮换。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
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4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79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49 人。2021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67,856.22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28,069.8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7,671.32 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95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12,077.20 万元。上年度服务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3,633.3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中兴华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 2011-2013 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所、江苏石塔律师事务
所等提起诉讼。2021 年 6 月 28 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
1003 民初 969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裁定,中兴华所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判决,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向江苏省扬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2 年 3 月 15 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
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中兴华所从业人员 19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担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申海洋: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 2008 年
12 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7 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2022 年 11 月开始为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无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崔小斌,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 2009 年 7 月,2010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7 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 11
月开始为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无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书伟,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 2015 年 7 月,2015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专业技术咨询),2020 年 12 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起拟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负责过多个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申海洋 无 无 无 无
2 崔小斌 无 无 无 无
3 田书伟 无 无 无 无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将根据 2022 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目前尚未商定;一经商定若无重大变动事项,审计费用不变。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2016年起已连续 6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 年度,中天运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 号)要求,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需要轮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天运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天运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中兴华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与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2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九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用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可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经审查相关信息,认可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的情况,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全部 7 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了本项议案,同意聘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