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未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未来智谷一期(济南)医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投资金额: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亿元,其中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未来股份”)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35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1、合伙企业尚处于筹备阶段,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2、合伙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拟与济南高新财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财金”)、上海佳杭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佳杭”)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2021 年 5 月12 日,公司与相关方签署了《合伙协议》,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35 亿元投资合伙企业。
该合伙企业拟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设立济南高新未来国际医院(暂定名,医院名称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各投资人均以自有资金出资,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出资金额/认
缴财产份额 出资方式 责任承担
投资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人民币万 份额比
元)
上海佳杭 GP 7500.00 25% 货币 无限责任
未来股份 LP 13500.00 45% 货币 有限责任
高新财金 LP 9000.00 30% 货币 有限责任
合计 30,000.00 100.00%
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过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普通合伙人
(1)公司名称:上海佳杭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成立日期:2021-04-09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H3NAJ2Q
(5)注册资本:7500 万元
(6)法定代表人:郁海琦
(7)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汉路 979 号 2 楼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院管理;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郁海琦 99.90 7492.50
汪海洋 0.10 7.50
合 计 100.00 7500.00
2、高新财金
(1)公司名称:济南高新财金投资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日期:2016-04-10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3C8R0N9K
(5)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6)法定代表人:刘洋
(7)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 2000 号舜泰广场 6 号楼 3301 室
(8)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金融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00
合 计 100.00 100,000.00
(10)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高新财金的总资
产为 1,092,483.59 万元,净资产为 672,901.60 万元,负债总额为 419,581.99 万
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8,024.54 万元,净利润为 3,138.66 万元。
三、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未来智谷一期(济南)医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登记为准)
2、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 3 亿元
3、合伙目的: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3、经营范围:【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的核准登记为准)
5、注册地: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 2000 号舜泰广场 6 号楼 3110 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佳杭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6、经营期限: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 4 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根据本合伙企业经营需要,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一年。
四、 《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资:本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以自有资金向本合伙企业出资,出资额
的缴付期限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具体缴付时间以及缴付金额以执行事务合
伙人发出的《出资缴付通知书》为准。
合伙人缴付出资逾期五个工作日且未经全体合伙人宽限实缴出资的,应以应付未付实缴出资为基数,按照万分之五/日的利率向合伙企业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全部应缴出资及违约金。该违约金最终将由各守约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比例享有。
本合伙企业成立后的任何时候,如因经营所需,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可以增加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增加的认缴出资额以全体合伙人决议为准。
2、合伙事务的执行: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普通合伙人为本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委托期限为 4 年。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定期向有限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合伙企业承担。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负有赔偿责任。被撤销委托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撤销之日起停止执行合伙事务,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重新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
3、收益、亏损和企业债务:
(1)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在本合伙企业存续期内所有合伙人之间按以下顺序进行收益分配:
ⅰ按照未来股份、济高财金的实缴出资比例向其分配本金,直至前述各方获得的分配总额达到其对本合伙企业的累计实缴出资额;
ⅱ向未来股份、济高财金分配固定收益,直至达到其对本合伙企业的累计实缴出资额为基数,按 12 %的年化收益率(单利)计算的金额;
ⅲ经过前述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入的,则向普通合伙人分配本金,直至其获得的分配总额达到其对本合伙企业的累计实缴出资额;
ⅳ分配普通合伙人的门槛收益:经过上述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入的,则继续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达到其对本合伙企业的累计实缴出资额为基数,按 12 %的年化收益率(单利)计算的金额;
ⅴ经过前述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入的,为超额收益。超额收益 100%分配给普通
合伙人。
(2)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不得对外举债。合伙企业债务应以其全部合伙财产进行清偿。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时,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投资业务: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设立济南高新未来国际医院(医院名称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5、出资份额的转让:
ⅰ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出资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其他合伙人不同意的,应当以同等条件受让该部分份额。
ⅱ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ⅲ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ⅳ未事先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将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的出资份额和合伙权益出质、抵押或进行任何其他形式的担保。
ⅴ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本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6、违约责任: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此而发生的仲裁费、律师费、担保费、保全费、执行费用等必要的索赔费用。
7、其他约定:
(1)本合伙协议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合伙协议的效力、解释、履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合伙协议下任一条款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中的强制性规范相抵触,应按照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中的强制性规范执行。
(2)因本合伙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合伙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原告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五、本次投资目的及影响
本次投资旨在通过对合伙企业的投资,建设济南高新未来国际医院,符合公司长期的战略发展规划。本次投资是公司基于长远发展的战略性探索,能够拓宽公司投资平台,引入有经验、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和后续发展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及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 风险提示
1、合伙企业尚处于筹备和募集阶段,各方缴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