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2024-024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3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510 会议室(河南省
济源市荆梁南街 1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04,576,69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7.108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金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
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陈荣良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
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4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04,473,796 99.9745 102,900 0.0255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98,703,140 98.5482 5,873,556 1.4518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98,703,140 98.5482 5,873,556 1.4518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81,578,259 99.7570 198,700 0.2430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议 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是 否
序号 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5.01 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 404,542,397 99.9915 是
监事的议案-黄东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序 数
号
1 关于修订《公 81,674,059 99.8742 102,900 0.1258 0 0.0000
司章程》的议
案
4 关于为控股股 81,578,259 99.7570 198,700 0.2430 0 0.0000
东提供担保的
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4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表决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2、议案 1、议案 4 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律师:邓文胜、王 晓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2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