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 2024-019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以书面、
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4 人,实际出席监事 4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通讯投票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黄东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
同意:4 票,占投票总数的 100%;反对:0 票,占投票总数的 0%;弃权:0
票,占投票总数的 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以下简称“中行济源分行”)办理的授信业务进行担保,担保额度为
5,000 万元(公司与中行济源分行签署 5,000 万元的担保合同 后 ,原 5,000 万元
担保合同自动解除)。上述事项,由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为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1)。
同意:4 票,占投票总数的 100%;反对:0 票,占投票总数的 0%;弃权:0
票,占投票总数的 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2 月 24 日
附件 1
黄东锋先生简历
黄东锋,男,197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
毕业于焦作大学,市场营销专业。曾任河南省济源市轵城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河南省济源市轵城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河南省济源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现任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
截至目前,黄东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