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 2021-038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资产抵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抵押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源丰”)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支行申请贷款,贷款额度为 3,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江西源丰以其持有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进行抵押,抵押期限自抵押资产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至本次贷款偿还完毕止。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江西源丰管理层办理具体资产抵押事宜。本次抵押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抵押的资产明细如下:
抵押物名称 江西源丰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产权证号 永国用(2012)第 1116 号
土地面积 167,499.56 平方米
产权所有人 江西源丰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以上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账面值为人民币 7,325.89
万元,账面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5%。上述抵押物不存在其他抵押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二、抵押人基本情况
名称: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工业西区
法定代表人:李新战
成立日期:2010 年 8 月 27 日
注册资本:16,185.86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废旧蓄电池、矿灯、银、锌、铝、铅、铜、废渣的处理及经营;合金、铅膏、塑料本企业自产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国内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资产抵押的议案》,该议案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
决结果获得全票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抵押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