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 2021-016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达到
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募投项目全部结项。
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057.39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公司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净额为147,960.57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占非公开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0.7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
额5%,可免于履行审议程序。
鉴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充分发挥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057.39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南豫光
金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15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204,490,30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募集总额为人民币1,533,677,295.00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9,605,720.10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2月13日出具了《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16】第1158号)。
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5年7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济源豫光支行、中原银行济源分行、交通银行济源分行和浦发银行郑州分行郑东新区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该等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公司、保荐机构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均按照《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1年4月14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元: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 账号 账户余额 对应的募投项目
银行
中国银行济源豫光支行 262450780565 - 废铅酸蓄电池回收
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中原银行济源分行 411801010100002801 - 偿还银行贷款
交通银行济源分行 762899991010003016725 - 废铅酸蓄电池塑料
再生利用项目
浦发银行郑州分行郑东 76190154500001180 10,573,916.16 含锌铜渣料资源综
新区支行 合利用项目
再生铅资源循环利
中国银行济源豫光支行 254667033063 0.00 用及高效清洁生产
技改项目(一期)
合计 10,573,916.16
公司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因此公司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原银行济源分行账户(411801010100002801)进行了销户。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终止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剩余10条车用制品注塑生产线的建设并将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将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对应的交通银行济源分行账户(762899991010003016725)结余募集资金2,320.99万元全额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账户进行了销户。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的用途,将原计划投入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项目(一期)的投资建设。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对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对应的中国银行济源豫光支行账户(262407800565)进行销户,并将余额85,150.91万元转入新开立的中国银行济源豫光支行账户(254667033063),用于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项目(一期)建设。
三、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4月14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 累计投入金额
承诺投资总额 金投资总额
1 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体系建 85,414.74 1,343.91 1,343.91
设项目
2 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 8,145.83 5,861.66 5,861.66
目
3 含锌铜渣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8,400.00 8,400.00 7,497.29
4 偿还银行贷款 46,000.00 46,000.00 46,000.00
5 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 - 85,150.91 85,532.96
洁生产技改项目(一期)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废铅酸蓄
6 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结余资 - 2,320.99 2,320.99
金)
合计 147,960.57 149,077.47 148,566.81
注:1、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终止了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剩余10条车用制品注塑生产线的建设并将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因此,该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5,861.66万元。上述事项于2019年4月17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已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并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考虑到政策环境和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变更原募投项目“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利息)85,150.91万元用于“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项目(一期)”的投资建设。上述事项于2019年6月28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已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并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项目(一期)累计投入金额高于计划投资总额主要系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结余利息收入所致。
公司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净额为147,960.57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48,566.81万元,结余募集资金1,057.39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结余募集资金占非公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0.71%。
(二)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前提下,公司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支出,充分考虑资金结算及其他有效资源的综合利用,同时加强了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相应减少了部分项目的开支。
2、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包括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利息收入。
四、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充分发挥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057.39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五、审议程序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结余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低于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