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 交昂 公告编号:临 2024-011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 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聘请的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截止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合
并净利润-35,084,389.73 元,累计合并未分配利润-676,353,739.42 元;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0,140,248.20 元,本年未计提盈余公积,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59,458,726.51 元。
公司基于 2023 年整体业绩亏损以及后续稳定发展的考虑,2023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
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 2023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未实现盈利,经综合考虑,结合公司当前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
增股本。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始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5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对 2022 年公司实际做出的客观判断,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