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 交昂 公告编号:临 2023-099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会前送达各位董事。会
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条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条例的公告》。
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条例的公告》。
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条例的公告》。
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宋振华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因刘峰先生已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确保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正常运作,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董事宋振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的提名委员会人员为:宋振华先生(主任委员)、嵇霖先生、王涛先生。
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