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 交昂 公告编号:临 2023-081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2022年度年报审计机构事项尚需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会议定于8月23日召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聘请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如公司未在9月4日内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 公司本次年报审计情况复杂,审计窗口期时间较短,且涉及前期多项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仍存在可能无法按时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的风险。
● 若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公司股票在2023年8月31日不能按时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自前述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因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9.4.13条第(二)项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3
年5月4日起停牌。公司在停牌2个月内仍未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
告,公司在股票停牌2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即2023年7月5日)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2个月内仍未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1、公司聘任 2022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事项尚需经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该会议定于 8 月 23 日召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聘请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托会计
师事务所开展工作。如公司未在 9 月 4 日内披露经审计的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
将被终止上市。
2、公司本次年报审计情况复杂,审计窗口期时间较短,且涉及前期多项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仍存在可能无法按时披露经审计的 2022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
3、若公司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 2023 年 8 月 31 日披露 2023 年半
年度报告,目前公司仍存在无法按时披露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4.1 条规定,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自前述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4、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
证监立案字 0032023015 号)。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股票停牌安排及终止上市决定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4 条规定,若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 2 个
月内仍未披露经审计的 2022 年年度报告和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上交所将自前述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6 条规定,上交所将自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3 条规定情形之日后 15 个交易日内,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四、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可能触发规范类强制退市的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第六
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7 月 18 日、7 月 25 日、8 月
1 日、8 月 8 日、8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
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1、临 2023-063、临 2023-065、临 2023-067、临 2023-073、临 2023-080)。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规范类强制退市的第七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五、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