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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昂立: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1

交大昂立: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23-037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4日起停牌。依据规定,如公司在2023年6月30日内仍无法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在2023年8月31日内仍无法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因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4日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23)。公司已于2023年5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因未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应当至少发布3次风险提示公告”。现就相关风险第二次提示如下: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未能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时,公司还未确定2022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有关规定,公司出现“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或者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情

形,公司股票自前述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如公司在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则公司将在股票停牌2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自公告披露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停牌情况及退市风险警示实施安排

  因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4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至少发布3次风险提示公告。如公司在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则公司将在股票停牌2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自公告披露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2个月内,仍未能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还未确认2022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公司正尽最大努力与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洽谈,尽快履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审议流程,尽早安排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全力推进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工作,抓紧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与审议,争取尽快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公司在2023年8月31日内仍无法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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