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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30 沪市 交大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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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30: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8

600530: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21-021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
信”)。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
信”)。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立信已为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连续二十年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认为在一段适当的时间内轮换审计师是良好的公司治理惯例,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认真审核综合考虑,拟聘请大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在全国设有 31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17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
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449 人,
其中合伙人 144 人,注册会计师 1192 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 14 人。注册会计师中,
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18.32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
计业务收入 15.6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84 亿元。2019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65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4.78 亿元,收费总额 2.13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9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
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 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 年 12 月
31 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本所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5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 年度,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34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东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 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2020 年度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嘉宁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019-2020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郝学花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 2018-2020 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有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情况

  2021 年审计收费本期拟收费 100 万元,较上年度减少 2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 80
万元,较上年度减少 20 万元,内控审计费 20 万元,于上年度持平。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
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立信已经连续 20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年度为
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立信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立信已为公司连续 20 年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认为在一段适当
的时间内轮换审计师是良好的公司治理惯例。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现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现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由于本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公司对过往年度立信提供的优质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大信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我们与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就变更审计机构进行了必要沟通,认可公司重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我们对大信的执业情况、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考虑了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大信为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请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同意公司与大信经充分协商确认的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并同意将聘请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履行的续聘及审计费用议案,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确定的2020年度审计费用合理。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变更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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