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 2021-011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0.14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重新履行决策程序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占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7.2%,低于 30%,主要原因是公司受所属行业特点和市场竞争趋势的影响,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且公司正加速推进环保、工程服务、新型轨道交通等产业发展,相关产业投资资金需求较大,综合考虑保障企业长期健康发展,兼顾投资者长短期利益,制定该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初母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574,281,344.03 元,扣除 2019 年度现金分红279,915,500.09 元,加上母公司 2020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 370,363,099.5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7,036,309.95 元,计提可续期公司债券 2020年利息 66,460,616.44 元后,母公司 2020 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561,232,017.06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度拟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221,551,588 股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221,551,588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1.41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313,238,773.91 元,占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7.2%。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重新履行决策程序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为
1,825,955,358.79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2,561,232,017.06 元,公司拟分配现金红利 313,238,773.91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的工程装备制造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需要授予客户一定商业信用维持竞争优势,加之疫情影响及“降杠杆、减负债”背景下,产业链上游资金普遍趋紧,造成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占用较大,公司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正加速推进环保、工程服务、新型轨道交通等产业发展,相关产业投资资金需求较大。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291,810,753.17 元,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25,955,358.79 元。公司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且公司正加速推进环保、工程服务、新型轨道交通等产业发展,相关产业投资资金需求较大。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经营战略需要以及公司的资金需求安排,公司提出上述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1.受主项产品商业模式转变的影响,租赁资产投资资金需求加大。受产业链上游企业盾构机保有量增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受限等影响,盾构机市场逐渐由买卖模式向租赁模式转变,预计未来三年,盾构市场租赁需求占比将超过 70%。为顺应市场快速变化,巩固公司既有产业竞争力,
公司须加大资本性投入,在利用租赁业务抢占市场实现“以租促售”的同时,加速推进产业转型。
2.推动新兴产业板块项目落地资金需求。为打造公司未来发展的新引擎,公司正积极稳妥推进已经决策的相关战略投资,推动跨座式单轨车辆、悬挂式单轨车辆等新兴业务的项目落地,相关投资项目仍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3.研发费用投入资金需求。为推进产品升级和技术升级,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推进盾构机关键核心部件国产化等研发项目,2021 年预计研发投入资金需求 12.5 亿元。
4.预计并购项目投资资金需求。为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资本平台作用,强化对产业上下游整合,增强企业长期发展能力,公司正积极开展并购重组等业务的探索,并购项目资金需求增大。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5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工程装备制造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需要授予客户一定商业信用维持竞争优势,加之疫情影响及“降杠杆、减负债”背景下,产业链上游资金普遍趋紧,造成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占用较大,公司用于维持
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以及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正加速推进环保、工程服务、新型轨道交通等产业发展,相关产业投资资金需求较大等因素,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2.公司董事会提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221,551,588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1.41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 313,238,773.91 元,占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7.2%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亦符合公司制定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定,既能使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又能兼顾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理,同意该利润分配
方案并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3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