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菲达环保
股票代码:600526
收购人名称: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拱墅区半山路 178 号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 178 号
签署日期: 二〇二二年四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四、本次收购系因杭钢集团以其所持有的紫光环保 62.95%的股权认购菲达环保发行的新股,杭钢集团持有菲达环保的权益合计超过 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投资者可以免于提交豁免要约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收购人声明 ......2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6
一、基本情况 ......6
二、收购人股权控制关系及所控制核心企业的情况 ......6
三、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8
四、收购人在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9
五、收购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9
六、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10
七、收购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
况......10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11
一、本次收购目的 ......11
二、本次收购所履行的相关程序......11
三、收购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11
第四节 收购方式 ......13
一、交易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变化情况 ......13
二、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13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14
四、收购人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权利限制情况 ......17
第五节 资金来源 ......19
第六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20
一、 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20
二、 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20
三、本次收购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20
第七节 后续计划 ......21
一、未来十二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
划......21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
或合作的计划,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方案 ......21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21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21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22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 ......22
七、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 ......22
第八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23
一、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23
二、收购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24
三、收购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 ......30
第九节 收购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32
第十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33
一、收购人前 6 个月内买卖菲达环保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33
二、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 6 个月内买卖菲达环保上市交易
股份的情况......33
第十一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34
一、收购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34
二、收购人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39
三、收购人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情况 ......40
第十二节 其他重大事项......41
第十三节 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及律师事务所情况 ......42
一、收购人财务顾问 ......42
二、收购人法律顾问 ......42
收购人声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财务顾问声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律师声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 ......45
一、备查文件目录 ......46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46
附表 ......48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菲达环保 指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钢集团、收购人 指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环保集团 指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紫光环保 指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诸暨保盛 指 诸暨保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北仑尚科 指 浙江省环保集团北仑尚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春晖固废 指 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温州水务 指 温州杭钢水务有限公司
紫汇公司 指 浙江紫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甘肃富蓝耐 指 甘肃富蓝耐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象山环保 指 浙江省环保集团象山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 指 紫光环保
标的资产 指 紫光环保 62.95%的股权
收购人杭钢集团以其所持有的紫光环保 62.95%的股权
本次收购/本次交易 指 认购菲达环保发行的股份,本次收购完成后,杭钢集团
持有菲达环保 292,832,289 股,在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
的情况下持股比例为 41.85%
收购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财务顾问 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浙江省国资委 指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 16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拱墅区半山路 178 号
法定代表 张利明
人
注册资本 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 913300001430490399
信用代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钢铁、钢材及其延伸产品的制造、加工,建材、五金
产品、煤炭、矿产品(不含专控)、金属材料的销售,环境工程、市政工
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施工,住宿服务(凭许可证
经营),餐饮服务(凭许可证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网络技术服务,旅游
服务,饮用水供应(凭许可证经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
毒品),装卸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数据处理技术服务,
再生资源回收,健康管理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物流、商务信息咨
经营范围 询服务,环境治理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固体废物
治理工程施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工程设计和管理服务,有色金属
压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销售,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医疗器械制
造及销售(凭许可证经营),药品生产(凭许可证经营),节能技术服务,
计算机软件技术和信息技术服务,质检技术服务,实业投资,资产管理。
(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
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04 年 12 月 28 日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拱墅区半山路 178 号
联系电话 0571-85036666
二、收购人股权控制关系及所控制核心企业的情况
(一)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产权控制结构图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