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08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12日以E-mail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3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余干菲达绿色环境有限公司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1-009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余干菲达绿色环境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合资设立浙江菲达华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同意本公司与海南华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浙江省诸暨市合资设立浙江菲达华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由本公司、海南华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以货币形式出资1,530万元、1,470万元,分别占注册资本的51%、49%。合资公司当前主要经营任务为拓展钢铁行业等相关环保改造项目工程,与本公司原有经营业务形成补充。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吕自强、赵琳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吕自强:1974年11月生,中共党员,在职本科学历(华东理工大学机械设计
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脱硫事业部综合处副处长、工程成套二部综合处副处长,浙江菲达脱硫工程有限公司服务一处处长、项目管理部部长、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工程师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大气事业部项目执行部总经理。
赵琳:1981年9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工程师。曾任本公司海外事业部海外项目部部长、副总经理,江苏菲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菲达菱立高性能烟气净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大气事业二部负责人等职务,现任本公司海外事业部总经理。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提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程序合法;我们同意聘任吕自强、赵琳为公司副总经理。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余干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1-010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1-011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