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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25 沪市 长园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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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25:长园集团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6-09-21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6087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实施情况
    1、2014年12月11日,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事项,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300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66%。其中首次授予2,1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49%;预留1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6.52%,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7%。
    2、2014年12月25日,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3、2015年1月6日,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事项。
    4、2015年1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5年1月7日。
    5、2015年3月4日公司刊登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司于2015年3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公司实际向授予对象548人授予2,144.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8,495.5112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144.50万股。相关工商变更已于2015年3月5日办理完成。
    6、2015年9月19日公司刊登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的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司根据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价格为6.335元/股。
    7、201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卜永强、唐棠、余敏、杨庆伟、司慢曼、张雪平已获授的股份8.5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股份于2015年10月29日完成注销。
    8、2015年12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542名激励对象解锁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427.2万股限制性股票。
    9、2015年12月23日公司刊登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公告》,本次解锁股票数量为427.2万股,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16年1月7日。
    (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实施情况
    1、2015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年11月19日,向104名激励对象授予15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30元/股。
    2、2015年12月4日公司刊登了《关于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进展公告》,在授予过程中,由于2名激励对象柳经华及张良鑫放弃认购授予的2.5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此,实际授予102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147.5万股。
    3、2015年12月23日公司刊登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结果公告》,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公司实际向授予对象102人授予147.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9,169.846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2,818.8348万股。相关工商变更已于2015年12月23日办理完成。
    (三)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6年2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2、2016年2月24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3、2016年2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129名激励对象665万股,确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6年2月25日。
    4、2016年3月15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665万股登记手续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相关工商变更已于2016年3月25日办理完成。
    二、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事由与方法
    (一)调整事由
    2016年4月29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98,348,460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股本由资本公积金转增),转增金额为219,669,692.00元;并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5元(含税),合计派发股利148,277,042.10元。
    2016年6月14日,公司披露《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本次现金红利发放日和除息日均为2016年6月20日。新增股份登记日期为2016年6月21日。
    (二)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调整方法
    根据《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三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第八节“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之(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若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或增发等事项,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按照调整后的价格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获授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
    根据《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情况以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出如下调整: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公式:
    因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5(含税)带来的授予价格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6.335-0.135=6.2元
    因每10股转增2股带来的授予价格调整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6.2÷(1+0.2)=5.167元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167元。
    2、预留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公式:
    因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5(含税)带来的授予价格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0.30-0.135=10.165元
    因每10股转增2股带来的授予价格调整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预留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0.165÷(1+0.2)=8.471元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预留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471元。
    3、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公式:
    因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5(含税)带来的授予价格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6.82-0.135=6.685元
    因每10股转增2股带来的授予价格调整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6.685÷(1+0.2)=5.571元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571元。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数量调整方法
   根据《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三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第八节“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之(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的规定,若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获授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
    根据《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情况以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做出如下调整: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公式:
    因每10股转增2股带来的数量调整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424,000股×(1+0.2)=508,800股
    2、预留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公式:
    因每10股转增2股带来的数量调整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预留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05,000股×(1+0.2)=126,000股
    3、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公式:
    因每10股转增2股带来的数量调整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