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编号:2015015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5年3月2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144.5万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经完成了对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的审核和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于2015年1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同意授予550名激励对象2,150万份限制性股票。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2名激励对象蔡利波、梁庭熏因个人资金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合计3.5万股,2名激励对象王学金、孙天举因个人资金原因自愿调减认购限制性股票合计2万股,实际授予情况如下:1、授予日:2015年1月7日
2、授予价格:6.46元/股
3、授予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核心技术及核心营销人员
4、授予人数及数量:本次实际授予对象548人,授予数量2,144.50万股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2,144.5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前总股本86,351.0112万股的2.48% 。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公司实际向授予对象548人授予2,144.50万股限制性股票。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授予数量 占股权激励计 占授予时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股) 划总量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1 许晓文 董事长 50.00 2.18% 0.06%
2 鲁尔兵 总裁 40.00 1.74% 0.05%
3 倪昭华 常务副总裁 30.00 1.31% 0.03%
4 许兰杭 执行副总裁 30.00 1.31% 0.03%
5 黄永维 财务负责人 25.00 1.09% 0.03%
核心管理、核心技术及核心
6 1,969.50 85.84% 2.28%
营销人员共543人
本次实际授予情况小计 2,144.50 93.46% 2.48%
7 预留部分 150.00 6.54% 0.17%
总计 2,294.50 100% 2.65%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 5 年,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
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 4 期解锁,
每期解锁的比例分别为 20%、20%、30%、30%,实际可解锁数量应与激励对象上
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一次解锁 20%
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二次解锁 20%
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三次解锁 30%
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四次解锁 30%
次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月26日出具了[2015]4827000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5年1月22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3,510,112.00元,股本为人民币863,510,112.00元。根据2014年12月1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实际情况,贵公司向54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144.50万股,因此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1,445,000.00元,由许晓文、鲁尔兵等548名激励对象按每股6.46元认购人民币普通股(A股)21,445,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5年1月22日止,贵公司已收到548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额138,534,7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1,445,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17,089,700.00元。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863,510,112.00元,股本人民币863,510,112.00元,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于2011年6月17日出具(2010)京会兴(验)字第5-019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1月22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884,955,112.00元,股本884,955,112.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15年3月2日,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授予不产生任何影响。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适用)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21,445,000 21,445,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863,510,112 0 863,510,112
总计 863,510,112 21,445,000 884,955,112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5年1月7日,在2015年-2018年将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经测算,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3,717.29万元,2015年-2018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年度 2015年度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 总计
摊销金额 2,295.75 1,051.83 329.65 40.05 3,717.29
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内均无卖
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十、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