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 2020-072 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周明华先生出具的情况说明,其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在减持公司股份过
程中因误操作而导致短线交易的情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披露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公司股东周明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644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上的公告。
2020 年 8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进展公告》,截至 2020 年 8 月 10 日,周明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
过半,其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4,539,110 股(该股份数系根据实际减持数量并结合公司 2019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换算而成),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9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上的公告。
二、本次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情况
2020 年 9 月 1 日,公司股东周明华先生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在实施本次股票操作中,因失误将“卖出”指令误操作为“买入”指令,错误买入本公司股票 5,000 股,买入成交均价为 43.57 元。本次误操作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六个月内卖出公司股票又买入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三、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3.1.8 条的规定,周明华先生本次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本次错误买入本公司股票 5,000 股,买入成交均价为 43.57 元;当日在买入前周明华先生曾一笔卖出 5000 股,卖出成交均价 43.35 元。本次误操作造成的短线交易亏损 1,112.4 元。
2、周明华先生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就本次操作失误导致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3、公司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加强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