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2020-062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发布了《浙江华海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主要内容为:截至 2020 年 4 月 14
日,公司股东周明华先生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40,815,727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8.21%。自公告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周明华先生将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644 万股股份,即不超过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 2020 年 8 月 10 日,周明华先生
本次减持时间已过半,具体减持情况如下所示:
2020 年 5 月 11 日至 6 月 5 日,周明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 910,000 股;
2020 年 5 月 21 日,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议通过,即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2 元,每 10 股转增 1 股。本次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实施完毕;
2020 年 6 月 8 日至 8 月 10 日,周明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 13,538,110 股。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周明华 5%以上非第一 240,815,727 18.21% 其他方式取得:
大股东 240,815,727 股
注:周明华先生当前股份持股来源主要为 IPO 前取得及上市后公司历年转增
获得的股份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股东名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减持价格区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
减持期间 减持总金额(元)
称 (股) 例 式 间(元/股) 量(股) 股比例
周明华 14,539,110 0.9995% 2020/5/11 集中竞 29.24 511,677,683.04 250,358,190 17.21%
~2020/8/10 价交易 -43.29
注:2020 年 5 月 11 日至 6 月 5 日,周明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际累计
减持公司股份为 910,000 股。2020 年 6 月 8 日至 8 月 10 日,周明华先生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3,538,110 股。
因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2 元,每 10 股转增 1 股,在计算上述表格中的减持数量时,将其转增前减持的
股份数 910,000 股做同比例调整,因此,其总的减持股份按照转增后计算
=910,000 股*1.1+13,538,110 股=14,539,110 股;减持比例=14,539,110 股/当前
公司总股本 1,454,608,047 股=0.9995%。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其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性产生影响。(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系周明华先生根据其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周明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二)其他风险
周明华先生在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