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文一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05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除质押情况: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安徽省瑞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真商业”,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5%,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数量为 8,000,000 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 10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5.05%。
本次再质押情况:瑞真商业本次股份再质押数量为 7,000,000 股,占其持
股数量比例的 87.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4.42%。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5,073,3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14%。本次再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27,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6.98%,占公司总股本的 17.04%。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收到瑞真商业的通知,其持有本公司已质押的全部
股份解除了质押,并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再次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安徽省瑞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8,0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05%
解除质押时间 2024 年 1 月 26 日
持股数量 8,000,000
持股比例 5.05%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
证券类别 无限售流通股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 35,073,333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22.14%。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剩
余被质押股份 20,000,00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57.02%,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2%。
本次解质后,瑞真商业将上述解除质押的部分股份 7,000,000 股,进行了再
次质押。
二、股东部分股份再次质押情况
(一)股份再次质押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收到瑞真商业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部分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在安徽省中安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具
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限
是否 本次质
售股(如 是否 占公司 质押融
股东 为控 押股数 质押起始 质押到 占其所持
是,注明 补充 质权人 总股本 资资金
名称 股股 (单位: 日 期日 股份比例
限售类 质押 比例 用途
东 股)
型)
是 7,000,0 否 否 2024 年 1 —— 安徽省中安科技 87.50% 4.42%
瑞 真 自身生
00 月 29 日 小额贷款股份有
商业 产经营
限公司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
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铜陵市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佳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瑞真商业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5,073,333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2.14%。本次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27,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6.98%,占公司总股本的 17.04%。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股东 持股数量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持股比例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名称 (单位:股) 量(单位: 量(单位: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股) 股)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三佳
27,073,333 17.09% 20,000,000 20,000,000 73.87% 12.62% 0 0 0 0
集团
瑞真
8,000,000 5.05% 0 7,000,000 87.50% 4.42% 0 0 0 0
商业
合计 35,073,333 22.14% 20,000,000 27,000,000 76.98% 17.04% 0 0 0 0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未有股份质押
到期的情况。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我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质押风险可控。
公司将根据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情况,持续关注并做好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