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文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1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园文一三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5 号楼党群活动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8,943,70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7.204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黄言勇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董事周文先生、宋升玉先生,独立董事周萍
华女士、鲍金红女士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3 人,监事汤同兴先生、丁洁女士因公未能出席本
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夏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谢红友列席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01 黄言勇 45,567,495 77.3068 是
1.02 丁宁 43,727,301 74.1848 是
1.03 曹玉堂 43,727,301 74.1848 是
1.04 周文 43,727,299 74.1848 是
1.05 胡凯 43,727,131 74.1845 是
1.06 宋升玉 43,726,798 74.1840 否
1.07 严立虎 62,427,292 105.9100 是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储昭碧 51,402,155 87.2055 是
2.02 张瑞稳 51,361,956 87.1373 是
2.03 刘和福 51,588,757 87.5220 是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陈忠 51,528,055 87.4190 是
3.02 丁洁 51,414,457 87.2263 是
3.03 李芬 51,650,358 87.6265 是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1 黄言勇 4,210,278 23.9404
1.02 丁宁 2,370,084 13.4767
1.03 曹玉堂 2,370,084 13.4767
1.04 周文 2,370,082 13.4767
1.05 胡凯 2,369,914 13.4757
1.06 宋升玉 2,369,581 13.4738
1.07 严立虎 62,427,292 354.9730
2.01 储昭碧 10,044,938 57.1173
2.02 张瑞稳 10,004,739 56.8887
2.03 刘和福 10,231,540 58.1784
3.01 陈忠 10,170,838 57.8332
3.02 丁洁 10,057,240 57.1873
3.03 李芬 10,293,141 58.5286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束晓俊律师、方娟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7 日